廈門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宗團在接聽廈門市長專線電話時透露,2010年1月起,廈門擬推行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制度,無環保標志汽車禁止在廈門市區行駛。
陳宗團說,尾氣排放合格的低排放車輛貼綠色標志,高排放的貼黃色標志。對黃標車輛將實施每半年一次的排氣污染監測,加大對其路檢、抽檢力度;無環保標志的汽車禁止在廈門市區行駛。廈門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將配合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標志限制車輛行駛路段和時段,并根據城市空氣質量情況作出臨時性限制措施。
據介紹,廈門市環保局還積極籌建“機動車污染防治信息監督管理系統”,對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和維修治理企業進行自動化監督管理。以后,每輛車都有專門的環保方面的檔案,可以實時監控它的排氣檢測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