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獲悉,今年江西將進一步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將納入中央和省補償范圍的5100萬畝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由8.5元/畝提高到10.5元/畝。
江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不同性質的生態公益林,將采取不同的發放方式。國有生態公益林其補償費由同級財政按面積全部撥付到國有單位。集體所有的生態公益林,其補償費由集體統籌安排使用,并委托專職護林人員統一管護,其管護經費原則上不超過2元/畝。個人所有的生態公益林,原則上由當地林業主管部門聘請專職護林人員統一管護,其管護經費從補償資金中協商確定,原則上不超過2元/畝,其余補償資金全部撥付給林權所有者。林農個人的生態公益林,其補償資金納入地方財政“一卡通”賬戶管理,實行一戶一折一號,按標準統一發放。
作為重點林業省,目前江西省森林覆蓋率達60%以上,居全國第二,全省擁有林地1.59億畝。2001年,江西成為全國11個森林生態效益補助資金試點省之一。受財力所限,當時僅有1900萬畝生態公益林被列入補助范圍,每畝每年獲國家補助額也僅為5元。隨著國家財力增強,享受補償的生態公益林面積逐步擴大,補助標準逐步提高,江西的公益林也因此得到進一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