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2010年度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促進全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臨沂市環保局制定六項措施,創新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思路。
一、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發展的總體要求,積極參與市政府宏觀經濟決策及全市招商引資項目的引進和建設,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規劃的項目跟蹤服務,限期辦結環保手續,確保不因環保問題影響項目的建設及運行,使其盡快產生經濟效益。
二、落實環保準入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全市發展規劃,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不予審批環評文件;嚴格執行審批權限及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不越級審批及擅自降低環評等級。同時,與市發改委、建設局、國土局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互通本部門最新動態以及需協調配合的事宜。
三、規范審批程序。在建設項目具體審批工作中,繼續加強從建設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區域規劃、總量控制和節能減排等級等內容的基礎上,增加環境風險換評估制度,確保不出現錯批及違規審批的現象。同時,規范新建項目新增排污總量的審批,對替代削減方案不落實的不予審批。
四、簡化辦事程序。制定環評審批及驗收程序公開欄,向社會公開。把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的審批時間比法定審批時間分別縮短至15日、7日、3日(材料齊全的現場辦結);竣工項目驗收材料齊全的10日內完成驗收。
五、增強服務意識。在具體審批工作中,立足服務意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做到熱情服務,清正廉潔。
六、強化全程監管。不斷加大對已批項目的監管力度,確保已批項目嚴格按照環評文件批復的要求去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同時,加大建設項目驗收力度,建立全市建設項目管理動態檔案,掌握企業執行環保制度的情況和治污設施運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