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內蒙古烏海市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實現“雙降”。
為確保按期完成總量減排目標,2009年,烏海市政府出臺了全區首個《主要污染物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獎懲辦法》,著力構建污染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激勵、約束機制。實施綠色信貸,向金融部門提供了160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信息,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分別實施限貸、停貸、收貸。積極應對2009年上半年兩項主要污染物“一升一降”局面,市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意見》,通過8月底、11月底分兩批堅決關停16戶60萬噸以下焦化企業、加快污水處理廠及收集管網建設進度、加強礦產資源開采污染治理等十項舉措,全力推進減排工作。建立減排倒逼機制,全面提速落后產能淘汰進程,關停電力、焦化等落后生產企業82戶。僅關停焦化企業一年就減排二氧化硫3.4萬噸。針對減排工作進展,及時向各區政府發出減排黃色、紅色預警,并聯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監察局強化對三區及重點減排項目的督察。減排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首次出現拐點的基礎上,連續三年實現“雙降”。
下一篇:垃圾有望變能源 發電可實現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