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稅局日前發布《支持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稅收優惠政策和服務措施60條》,表示正積極爭取環境保護稅試點,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為主體,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實行排污費改環境保護稅試點。
江西省地稅局表示,對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實施后新設在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范圍內,且符合國家產業調整規劃,并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為環保企業、低碳企業以及旅游企業、住宿餐飲企業自用的土地、房產,按稅收管理體制申請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江西省地稅局表示,對企業在設立初期基本建設期內所占用的土地以及企業的綠化用地,其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適用這一企業所在地最低稅額標準。對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整的,允許分步實施,逐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