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第四屆“環保金融—綠色保險”論壇獲悉,今年,我省擬啟動環境污染責任險(俗稱“綠色保險”)試點,并實現綠色保險覆蓋范圍廣、投保規模大、實際效果好的年度目標,力爭到2011年基本建立覆蓋全省各行各業的綠色保險制度。
什么是綠色保險
開展綠色保險,就是利用保險工具來參與環境保護,維護污染受害者合法權益、提高企業防范環境風險能力、減輕政府負擔的有效手段,是一種環境保護的長效機制。
2007年12月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這是繼“綠色信貸”之后我國推出的第二項環境經濟政策。國家環保部在會議上宣布了包括江蘇、湖南、湖北、重慶、深圳等地在內的8個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地區。被保行業包括了化工、有色、金屬礦采選等環境污染風險企業;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易發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業、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及近年來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業、行業等。
綠色保險在河北
據省環保廳巡視員宋春嬰介紹,我省于2009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河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已經將綠色保險寫進了有關條款。這是目前全國最先進最全面的關于綠色保險的地方性法規規定,這也是我省開展此項工作的最大優勢和最有力的法律武器。今年,我省把綠色保險列為全省環保工作45項要點之一,年內要突破,年底進行考核。
據悉,我省在確定試點范圍時,將力爭避免參保面窄和小的問題。按照突出重點,先易后難的思路,要求重污染排污單位全部購買綠色保險,一般性污染單位參照執行,污染風險較小的企業可以自愿選擇。試點企業將依此險作為核發、換發排污許可證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開展行業準入審查、上市環保核查、申報環保專項資金、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環保評優評先等工作的重要審查內容和先決條件,依法實行強制。
將與綠色信貸掛鉤
環保部門將強化對高風險行業的監管力度,對未按規定購買綠色保險的企業提高監管頻次,加大對其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企業購買綠色保險的情況將被作為衡量其環保信用的基本要素,納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并與綠色信貸掛鉤。對購買綠色保險的,在年度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等級評定時作為加分條件,予以加分,提高其授信額度。對未購買綠色保險的高風險企業我省將降低或停止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