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9日獲悉,省政府網站公布了新組建的省環境保護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調整規范的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土資源廳等4個部門的機構改革“三定”方案。
據悉,省環境保護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土資源廳,均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其中,省環境保護廳掛四川省核安全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環境保護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掛省外國專家局牌子,不再保留人事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省環境保護廳
變“局”為“廳”
原環境保護局職責劃入環保廳
通過此次政府機構改革,省環保變“局”為“廳”。在職責調整上,將原省環境保護局的職責劃入環境保護廳;加強了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了環境治理、環境監管和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職責;加強了組織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落實減排目標工作職責。
省環境保護廳內設15個機構。特別指出的是,在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的職責分工。環境保護廳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水利廳對水資源保護負責。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職責調整最多
指導畢業生離校后就業
新組建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掛四川省外國專家局牌子。其以14項職責調整,成為迄今公布新三定方案的20余個部門中“職責調整”最多的一個。
根據三定方案,將原省人事廳、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職責整合,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設26個內設機構。其中,新設工傷保險處、引智管理處。
根據三定方案,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會同教育廳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育廳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
省國土資源廳
加強土地調控
落實嚴格土地管理制度
省國土資源廳,在職責調整上,加強了土地供需調控和總量平衡,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強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加強礦產資源規劃和合理開發利用管理,強化資源回采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的監管。
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主管民族事務
增加一項新職責
另一個省政府組成部門,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既是主管全省民族事務的省政府組成部門,又是省委民族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省委民族工作委員會是省委主管民族工作的職能部門。在職責調整上,增加了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