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紫金礦業污染事故、大連新港輸油管道爆炸到松花江化工原料桶事件,近期頻發的污染事故在被外界高度關注的同時,也觸動了安監總局、環保部等部委的神經。
7月29日下午,由監察部和環保部共同組成的聯合工作組抵達福建省上杭縣,進一步核實紫金礦業污染事件。
而近期頻發的眾多污染事故,也讓環保部繼放棄環保總局時期四次刮起“環保風暴”的監督方式后,再次被置于輿論中心。
直管不暢
“無論是對政府,還是對地方環保部門,近期發生的污染事件都暴露了環保部門的督察不力的一方面,尤其是紫金礦業事件中的華東環督 ‘表現’乏力。”近日一位觀察人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說。
對此觀點,環保部一不愿具名官員對本報記者表示“這并非華東環督的責任。督察督察,就是督促檢查,環保部門并沒有執法權,這也是環保部此次事件中處境尷尬的切實反映。”
記者了解,一直以來,由于地方環保部門人、財等權隸屬于地方政府,地方環保執法普遍因“位子”問題受到地方政府首要追求GDP和經濟發展的掣肘。為了改變地方環保部門“位子決定意識”、環保事件地方監督不力的局面,2006年7月,環保總局組建了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五大區域環保督察中心,開啟了環保總局對地方垂直監管的嘗試性探索。
比如在紫金礦業污染發生所在的福建省,對口歸于環保部華東環境保護督察中心(下稱“華東環督”)管轄。2007年3月,在華東環督對外宣布正式運行之時,時任環保總局副局長、現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指出,區域環境督察中心的職責是“督察”、“協調”、“服務”地方環境保護工作。督察的對象有兩個:一是地方政府,二是地方環保部門。此外,督察中心還要積極配合地方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群眾投訴問題的處理。
“近期發生的污染事故的發生,原因并不相同。有的屬于突發,具有不可預測性;有的則暴露出了問題。”中華環保聯合會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曉東說。
在曾曉東看來,紫金礦業的污染屬于后者。事實上,早在2007年7月26日,環保總局給證監會《關于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保核查情況的函》(環函[2007]267號)中,即要求紫金礦業加強對新收購企業的環境監管,完善其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但直至2010年5月,環保部《關于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后督查情況的通報》仍顯示,紫金礦業下屬7家子公司未能按期完成環境整改。
而此次紫金礦業污染被查后,截至目前11名被處理涉案人員中,紫金礦業4人、政府部門3人、環保部門4人,不難看出,在協調、監督地方環保廳、局執法過程中,環保部仍然位置尷尬。
據了解,美國聯邦環保局(EPA)同樣在全國設立了十個分局,但一方面美國環保部門有執法權,另一方面則有足夠的財力和人力支撐,像EPA十個分局就有14000人,而我國環保部的六個督察中心,總人數僅約300人。
區域環督力量薄弱
曾曉東也認為,每個區域環境督察中心只有三四十人,要監督域內所轄六七個省份,各中心力有不逮。
華東環督主任高振寧曾對外稱,華東地區六省一市以全國8%的國土承載了全國30%的人口,創造了全國約40%的GDP。目前,華東地區廢水排放企業數、廢氣排放企業數和污水處理廠數均占到全國的三分之一。
環保部也知道區域環督中心力量薄弱的“難處”。2008年12月,環保部首先新增了華北環保督察中心,使得六大督察中心按照我國區域規劃分別覆蓋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華北六大區域。接下來,在崗位編制上也不斷助力各環督中心招兵買馬。
2010年5月,環保部2010年擬錄用人員公示名單透露,環保部2010年擬錄用公務員9名,擬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43名。其中,擬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43名中,41人分屬六大環督中心。
來自環保部環境監察局的工作人員稱,由于六大環督中心同樣是正局級機構,因此,六大環督中心并不對環境監察局負責,而是直接向環保部分管副部長張力軍匯報工作。
但在前述知情人士看來,除了在規劃環評方面涉及審批權之外,環保部并無直接同企業發生關聯、監督企業的法律依據。
“企業違法成本太低。”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分析稱,這是國內諸多公司寧可污染交罰款也不從源頭上重視環保的根本原因。
馬軍舉例說,同樣是原油污染,英國石油公司(BP)6月中旬已同意提撥200億美元至一個獨立管理的托管賬戶,以供支付墨西哥灣漏油事件賠償之用;且聲明“這個賬戶并非責任上下限”,BP不會尋求利用聯邦對石油公司規定的7500萬美元賠償限額。而同樣是石油巨頭,中石油在2005年11月的松花江污染中,僅被罰款100萬元。
政策執行不到位
事實上,更為讓人擔憂的是,2008年下半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后,我國也推出了“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而現階段環保事故的頻發,不免讓人更加擔憂。
“國內公眾對環保的認同度已經有很大提高,《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兩個條例也初步奠定了環境信息公開的基礎。”但馬軍也注意到,2008年底到2009年,正是金融危機最嚴重、國內4萬億刺激計劃推出的關鍵時期,可各級政府和環保機構公開的企業污染信息收集難度加大,信息有所減少。
彼時,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向全國113個地方政府的環保部門發出申請,要求公開環境行政處罰和經過確認的公眾投訴舉報信息。
“有些城市明確表示,現在的核心任務是‘保增長’,這些數據根本不會公開。”馬軍吃了個閉門羹。
“2010年這種情形開始改善。目前我們收集的政府公布的企業違規記錄已超過了60000條,由此形成的公眾壓力已經促使280多家企業對其污染問題和整改措施做出公開的解釋說明。”馬軍說。
但看起來,各級機構對環保NGO們的監督并不那么在意。
在數據的基礎上,公眾環境研究中心開始了綠色證券的嘗試,在2010年4月向港交所發信,要求港交所加強內地赴港上市企業的環保信息批露,同時向港交所提供了紫金礦業等公司存在環境污染的信息。
港交所當時并未就此給馬軍以明確回應,直到日前紫金礦業污染事件發生后,11家環保組織向港交所共同發出了要求徹查和改進的公開信,港交所才終于在7月28日做出回應。
“國內也是很多政策執行不到底。像綠色信貸、綠色證券和綠色消費,如果銀行、證監會和消費者都能聯合起來,限制污染企業貸款、上市機會,謹慎購買其產品,企業肯定會感受到必須搞好環保的壓力。”馬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