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廣西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方案》正式實施。調整后的廣西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為我區沿海經濟開發和近岸海域環境保護提供了新的依據,有利于我區實施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以及推行各項環境管理措施,是我區海洋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舉措。
近年來,特別是隨著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的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我區沿海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部分海域使用功能已發生了變化,原有的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已不能適應我區沿海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為統籌協調海洋開發、沿海區域經濟發展與海洋環境保護,自治區環保廳積極開展研究,在系統調查我區近岸海域自然環境狀況、社會經濟狀況、沿海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及規劃、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的基礎上,分析了我區近岸海域近年來的環境質量變化趨勢和存在的問題,緊扣環保優先的方針,對我區原有的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進行了優化調整,對一些海域重新劃定了使用功能,也規定了使用該功能的水質要求和保護目標。相關專家評審認為:調整后的方案符合我區沿海地區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要求。該功能區劃將是今后各級環保部門評價海洋環境質量狀況以及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