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電桿塔上的工作危險點及其控制措施
序號 |
作業內容 |
危險點 |
控制措施 |
制訂依據 |
一 |
鐵塔及水泥桿刷油、涂標志、掛相位牌;補塔材、螺絲等;登桿塔檢查絕緣子、金具、架空地線等 |
1.高空墜落 |
1.1 攀登桿塔前應認真檢查腳釘、腳扣、升降板、爬梯等是否牢固無問題后方可攀登。 1.2 桿塔上工作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綁在牢固物件上,轉移作業位置時不得失去安全帶保護。 1.3 應有專人監護。 |
安規線路83~85條 |
2.觸電 |
2.1 桿塔上工作人員和所攜帶的工具、材料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10kV及以下0.7m;35kV,1m;66kV,1.5m;220kV,3.0m;500kV,5m。 2.2 上下傳遞工器具、材料必須使用絕緣無極繩索。風力不應大于5級,并應有專人監護。 2.3 桿塔上有靜電感應時工作人員應穿防靜電服。 |
安規線路126條 | ||
3.掉物傷害 |
3.1 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工具袋防止掉東西。 3.2 所用的工器具、材料等必須用繩索傳遞,不得亂扔,桿下應防止行人逗留。 3.3 現場人員應戴安全帽。 |
安規線路126條 安規線路8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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