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置
① 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 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一般地, 室外總配電箱, 分配電箱, 簡稱總配電箱、分配電箱, 如無特指,統稱配電箱。
②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 如合置在同一電箱內, 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③ 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④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 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 3m。
⑤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 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 否則, 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⑥ 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不得有灌木、雜草。
⑦ 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 1. 5mm。
⑧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 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 .3m, 小于 1. 5m; 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于 0 .6m, 小于 1. 5m。
⑨ 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箱體應做電氣連接。
⑩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 (含插座) 應按其規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
不得歪斜和松動。
1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2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 接頭不得松動, 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3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接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4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2 ) 電器裝置的選擇
①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完好可靠, 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② 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 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 (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 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③ 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他儀表。
④ 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 (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⑤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 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 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
⑥ 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⑦ 手動開關電器只允許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 或容量不大于 5 .5kW 的動力電路。容量大于 5. 5kW 的動力電路應采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
⑧ 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3 ) 使用與維修
① 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 并做出分路標記。
② 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 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
③ 應每月檢修所有配電箱和開關箱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 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④ 檢查維修配電箱、開關箱時, 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 并懸掛停電標志牌, 嚴禁帶電作業。
⑤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程序操作:
送電操作: 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停電操作: 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⑥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 1 小時以上時, 應將動力電開關箱斷電上鎖。
⑦ 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用電人員要求, 并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⑧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 并應經常保持整潔。
⑨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⑩ 更換熔斷器的易熔體時, 嚴禁用不符合規格的易熔體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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