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
a.塔吊的安裝與拆除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b.塔吊必須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裝置:起重量限制器、力距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制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
c.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允許進行頂升作業。
d.頂升作業要專人指揮,電源液壓系統等均要專人操縱。
e.頂升前應把平衡重、起重小車移向塔吊中心,頂升過程中禁止旋轉塔帽。頂升完畢,要檢查電源是否切斷,左右操作縱桿要回到中間位置,套架導輪與塔身脫離接觸,各段螺栓要緊固。
f.頂升到一定高度要進行錨固拉桿安裝。
g.塔吊作業時應由專人指揮,相互配合。參加高處作業人員要嚴格遵守高空作為技術規程,安裝作業區內禁止閑人逗留,拆除影響安全作業的電線(電纜)。
(2)物料提升機
a、梯籠安全裝置必須經過檢驗且靈敏可靠。
b、地面梯籠出入口處必須按規定搭設防棚,樓層卸料口必須裝設防護門且運物料提升機前防護門并沒有關閉。
C.司機必須經過考核,持證上崗,每班作業前按規定做好交接記錄。
d.基礎工程、安裝、拆卸必須有施工方案,拆裝隊伍必須有資質證書。
e.標準節垂直度需經常進行檢查,另附墻應符合設計要求且附墻不得與外腳手架連接。
f.物料提升機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基礎必須按方案設置避雷裝置,接地電阻應≤3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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