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懸挑式腳手架的結構特點
懸挑式腳手架的全部荷載都最終通過懸挑結構傳遞給建筑結構,因此,懸挑式腳手架的關鍵是懸挑結構,它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并能與建筑結構可靠連接,以將腳手架的荷載安全地傳遞給建筑結構。
按懸挑結構的構造形式不同,可分為斜拉式和下撐式兩類。斜拉式是在由建筑結構伸出的型鋼挑梁端部加鋼絲繩斜拉,鋼絲繩另一端固定到預埋在建筑結構內的吊環上;下撐式是在挑梁端部下面加一斜桿支撐。
兩類懸挑結構在實際工程中都有廣泛的應用,但從受力及使用上各有特點:斜拉式懸挑結構的承載能力是由受拉鋼絲繩控制的,而下撐式懸挑結構的承載能力是由下撐桿的受壓穩定性控制,故在挑梁所耗用的材料以及制作、安拆的用工方面,斜拉式都低于下撐式,即受力形式更合理,能充分發揮組成懸挑結構的材料自身的性能;但在使用上,斜拉式不如下撐式方便。
2懸挑式腳手架的構造及搭拆要點
懸挑式腳手架是一種利用懸挑在建筑物上的支承結構搭設的施工用腳手架,架體的垂直方向荷載通過懸挑支承結構傳遞到主體結構上。懸挑式腳手架由型鋼支承架、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及連墻件等組合而成。
2.1材料要求
鋼管: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kg鋼管尺寸宜采用Φ48x3.5mm的鋼管,橫向水平桿最大長度為2.2m,其它桿件最大長度為6.5m鋼管表面必須涂有防銹漆,鋼管上嚴禁打孔,材質及表面質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扣件:扣件的材質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新、舊扣件均應進行防銹處理。
腳手板:可用鋼、木、竹材料制作,每塊質量不宜大于30kg,材質及制作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連墻件:可選用管材、型材或線材(線材限于高度小于24m的架體),材質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
2.2構造規定與搭拆要求
懸挑腳手架的搭設高度(或分段懸挑搭設的高度)一般宜在20m左右,否則應采取可靠的分段卸載措施。并通過計算確保安全。
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緊且嚴禁拆除。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也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
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層各步均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立桿必須用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應每隔2~3步和2~3跨設一連墻件,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腳手板應與架體可靠固定,避免出現探頭板,嚴防傾覆。剪刀撐與斜撐布置應符合規范規定。
懸挑腳手架的外側立面應采用密目網(或其他圍護材料)全封閉圍護,必要時密目網外側尚應加掛鋼絲網或竹笆等,以確保架上人員操作安全和避免物件墜落。
必須考慮設置可靠的供人員上下的安全通道、斜道等。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臨連墻件以上兩步。連墻件、剪刀撐等的設置也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拆除腳手架時,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拆除;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卸料時各構配件嚴禁拋擲,應有專人轉運。
3懸挑式腳手架在高層建筑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
3.1搭設和拆除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懸挑式腳手架搭設和拆除前,應由方案編制人員對持有腳手架作業上崗證的人員進行安
全技術交底。懸挑式腳手架搭設時,連墻件、型鋼支承架對應的主體結構混凝土必須達到設計計算要求的強度,在上部的腳手架搭設時型鋼支承架對應的混凝土強度不得小于C15。因此,必須要有混凝土強度檢測報告。
預埋件等隱蔽工程的設置應按設計要求執行,保證質量,預埋連接的驗收手續應齊全。開始搭設時應按連墻件要求設置臨時連墻件,直至連墻件設置穩定后,方可根據情況拆除臨時連墻件;對沒有完成搭設的懸挑式腳手架,每日收工時,應采取可靠措施固定,確保架體穩定。每搭設完一步(層)腳手架后,應按要求校正步距、縱距、橫距及立桿的垂直度。
型鋼支承架與預埋件等焊接連接時必須采用與主體鋼材相適應的焊條,焊縫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并符合《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2003)的要求。
懸挑式腳手架搭設和拆除過程中,其對應的地面位置應設置臨時圍護和禁戒標志,并有專人監護;腳手架的底部和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腳手架搭設完畢后,其外側應按設計規定設置密目式安全網平網或其它防護措施,架體底部用木板或竹笆進行封閉,下部再設置密目式安全網和小眼網進行防護。
拆除腳手架時,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當腳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未拆除的腳手架兩端,必須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3.2檢驗和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懸挑式腳手架搭設完畢后,方案的編制人員必須參加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簽署意見后方可投入使用,架體醒目處應懸掛驗收合格牌、限載牌和安全操作規程牌。
3.2.1檢驗的主要項目
型鋼、鋼管、扣件等產品的質量合格證明和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扣件生產廠家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同時抽檢鋼管壁厚及扣件的擰緊力矩。各項隱蔽工程的驗收報告、混凝土強度檢測報告。型鋼承架及其與建筑物的連接符合設計要求,焊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的垂直度、各桿件的間距、剪刀撐的水平夾角、連墻件的設置、腳手板或竹笆的鋪設。
腳手架外側和架體底部按要求進行防護。
3.2.2定期安全檢查
懸挑腳手架使用過程中,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結構施工階段不得超過2層、裝飾施工階段不得超過3層同時作業,集中堆載不得超過300kg。定期(一般一個月不少于1次)對懸挑腳手架進行安全檢查,查看的主要內容有:桿件的設置和連接是否符合構造要求;懸挑梁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荷載是否超限;拉結件是否牢固可靠;扣件螺栓是否松動;立桿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結束語
懸挑腳手架通過懸挑承力結構將整個高層外腳手架多次分段并向建筑結構卸載傳力,分段的外腳手架結構自成體系,因而懸挑腳手架不僅能夠滿足不同高度的外腳手架的搭設需要,還可根據施工的實際需要進行相對獨立的拆除或翻搭。由于懸挑外腳手架可根據不同的結構形式及搭設高度選擇不同結構形式的懸挑承力結構,因此可適用于各種高層建筑結構的施工。這種承力方式還可與一些特殊的高空懸挑結構支模施工相結合起來發揮其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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