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籃主要用于高層建筑施工的裝修作業,用型鋼預制成吊籃架子,通過鋼絲繩懸掛在建筑物頂部的懸挑梁(架)上,吊籃可隨作業要求進行升降,其動力有手動與電動葫蘆兩種。吊籃腳手架簡易實用,大多根據工程特點自行設計。
(一)施工方案
1. 使用吊籃腳手架應結合工程情況編制施工方案。
(1) 吊籃腳手架的設計制作應符合JG/T5032-93《高處作業吊籃》及《編制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標準的統一規定》,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
(二)制作組裝
1. 懸挑梁挑出長度應使吊籃鋼絲繩垂直地面,并在挑梁兩端分別用縱向水平桿將挑梁連接成整體。挑梁必須與建筑結構連接牢靠;當采用壓重時,應確認配重的質量,并有固定措施,防止配重產生位移。
2. 吊籃平臺可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允許使用鋼管扣件連接方法組裝。吊籃平臺組裝后,應經2倍的均布額定荷載試壓(不少于4h)確認,并標明允許載重量。
3. 吊籃提升機應符合JG/T5033-93《高處作業吊籃用提升機》的規定。當采用老型手扳葫蘆時,按照《HSS鋼絲繩手扳葫蘆》的規定,應將承載能力降為額定荷載的1/3。提升機應有產品合格證及說明書,在投入使用前應逐臺進行動作檢驗,并按批量做荷載試驗。
(三)安全裝置
(三)安全裝置
1. 保險卡(閉鎖裝置)。
手扳葫蘆應裝設保險卡,防止吊籃平臺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發生自動下滑事故。
2. 安全鎖。
(四)腳手板
1. 吊籃屬于定型工具式腳手架,腳手板與應按吊籃的規格尺寸采用定型板,嚴密平整與架子固定牢靠。
2. 腳手板材質應按一般腳手架要求檢驗,木板厚度不小于5cm;采用鋼板時,應有防滑措施。
3. 不能出現探頭板,當雙層吊籃需設孔洞時,應增加固定措施。
(五)升降操作
(六)交底與驗收
1. 吊籃腳手架安裝拆除和使用之前,由施工負責人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針對隊伍情況進行詳細交底、分工并確定指揮人員。
(七)防護
1. 吊籃腳手架外側應按臨邊防護的規定,設高度1.2m以上的兩道防護欄桿及擋腳板。靠建筑物的里側應設置高度不低于80cm的防護欄桿。
(八)防護頂板
1. 當有多層吊籃同時作業,或建筑物各層作業有落物危險時,吊籃頂部應設置防護頂板,其材料應采用5cm厚木板或相當于5cm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2. 防護頂板是吊籃腳手架的一部分,應按照施工方案中的要求同時組裝同時驗收。
(九)架體穩定
1. 吊籃升降到位必須確認與建筑物固定拉牢后方可上人操作,吊籃與建筑物水平距離(縫隙)不應大于20cm,當吊籃晃動時,應及時采取固定措施,人員不得在晃動中繼續工作。
2. 無論在升降過程中還是在吊籃定位狀態下,提升鋼絲繩必須與地面保持垂直,不準斜拉。若吊籃需橫向移動時,應將吊籃下放到地面,放松提升鋼絲繩,改變屋頂懸掛梁位置固定后,再起升吊籃。
(十)荷載
1. 吊籃腳手架屬工具式腳手架,其施工荷載為1kN/m²,吊籃內堆料及人員不應超過規定。
2. 堆料及設備不得過于集中,防止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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