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地與一般廠礦企業的火災危險性有所不同,因為施工現場情況復雜,可燃材料多,臨時用火用電多,火險隱患多,因此,火災危險性相對增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現場,到處可以看到易燃可燃材料,如油氈、刨花鋸屑、木模、腳手板、草包、油漆、香蕉水、酒精等易燃液體,特別在施工現場狹小的情況下,若不有效地控制易燃可燃物及施工用火,一旦起火,極易蔓延成災。
臨時用電用火多。在整個建筑工程施工中,離不開電焊氣割、熬瀝青、噴燈、電爐等臨時用電用火,如果管理不嚴,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員隨意亂拉線路,在其接頭部處理不當接觸打火;熬煉瀝青過程沸騰外溢接觸爐灶火源;使用噴燈、電爐作業,因加熱時間過長或違反操作規程,極易引起火災。
臨時易燃建筑物多。施工工地的工棚,如:臨時宿舍、食堂、辦公室、臨時變電所、木工房、倉庫等建筑都是臨時性的,耐火等級低,由于場地面積小,這些建筑往往毗連,有的緊挨施工現場及周圍建筑物,一旦發生火災,很容易“火燒連營”。
施工單位較多,人員復雜。大型基建工地參戰單位多,臨時觀念較強,人員來源復雜,安全意識差,隨便吸游煙、亂丟煙頭現象比較普遍,用燈燭照明不慎,極易引火成災。
消防條件差。施工現場往往只有臨時消防水源,管徑細,不能保證消防給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沒有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有的即使配置了器材,但沒有達到規定的標準;施工現場常常進出材料和挖掘溝道,消防通道常處于阻、斷、通的動態往復中,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難以接近起火部位,殆誤滅火戰機。
預防基建工地火災的對策
建設單位應主動參與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與承建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其消防責任,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的行政領導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施工單位不要見利忘義,應自覺搞好消防安全,建立消防組織,制定滅火作戰預案,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以對付突發事件。
施工單位要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特別對電工、焊接工、木工、熬煉工、油漆工等特殊工種要進行崗前培訓,使其了解各工種崗位的火險隱患,預防措施及本崗位的防火職責,增強防火安全意識,以確保這些崗位作業的防火安全。
對宿舍、食堂等簡易建筑,盡量采用阻燃材料(如石棉瓦)搭建,如采用易燃建筑材料搭建的,內外應用泥灰涂抹,提高耐火性能;簡易建筑物應按區劃開,并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中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質,同時要設置消防器材。宿舍工棚要加強對火源和電源的管理,落實專人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安裝和維修電氣線路、設備,必須由電工進行;在進行焊接和切割工作時,工作點周圍的可燃物要清理干凈,作業完畢應認真檢查現場,防止陰燃起火,要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對油漆、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體,必須有專門庫房存放,并與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
施工工地應設置必要的通訊、報警設備,配備適量的滅火器材,布置在明顯并取用方便的地點,保持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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