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臨邊作業:
1.1臨邊作業的含義:
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80cm的高處作業,由于工序的搭接,出現臨邊作業常見的有以下五個方面:
a)基坑周邊
b)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
c)雨篷與挑檐邊
d)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
e)水箱與水塔周邊
2 臨邊作業的防護要求
2.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的周邊,都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桿。
2.2頭層墻高度超過2m的二層樓面周邊應安裝防護欄桿,無外腳手架的高度超過2m的樓層周邊,除安裝防護攔桿外,同時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2.3分層施工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4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要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5各種垂直運輸平臺,除兩側邊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該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3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的桿件,規格及連接要求
3.1防護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6m,橫桿長度大于2m時,中間必須增設欄桿柱。
3.2 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必要時亦可在底部橫桿下部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25cm高的踢腳板。
3.3 防護欄桿采用鋼管時其規格不小于Ф48×5mm的鋼管,用扣件或電焊固定。
3.4 采用鋼筋作防護攔桿時其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小于18mm,采用電焊固定。
3.5 沒街馬路居民密集區,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3.6 基坑四周的固定,可采取鋼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圍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3.7 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
3.8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相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也可采用混凝土預制塊,然后用10mm螺栓與欄桿件固定。
3.9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以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體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3.10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密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25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板與檔腳笆如有空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
3.11 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網或滿扎竹笆。
3.12 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封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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