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鍋爐尾部再燃燒事故的措施
2005-12-08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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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期執行空氣預熱器吹灰工作。在點火、停爐及鍋爐負荷低于25%額定負荷時應進行連續吹灰。
2.每次停爐后,檢查預熱器受熱面的積灰情況,并對空氣預熱器受熱面進行水沖洗。
3.應避免長時間油粉混燒和低負荷運行,以防止可燃物在預熱器受熱面積存。
4.加強油槍的定期維護和定期試驗工作,保證油槍霧化良好,并利用每次升、停爐機會做油槍配風試驗。
5.合理調整燃燒,保持適當的爐內過?諝庀禂导翱諝饩鶆蛐裕岣呷急M程度。
6.升爐期間經常檢查油槍著火及霧化情況,保證油壓油溫在規定值以內,確保油粉混燒的燃燼程度,并采用大能量點火方式,發現油槍霧化不良要及時停運,并聯系檢修處理。
7.鍋爐冷態啟動時,盡量等滿足著火條件后,再投粉,密切注意爐膛負壓的變化,防止熄火造成未然盡的煤粉在煙道內積存。
8.保持制粉系統運行穩定,煤粉細度合格,均勻性好,嚴防粉位過低造成給粉機自流。
9.保持燃燒穩定良好,動力場良好,根據負荷、媒質情況進行合理的配風,嚴防火焰偏斜,杜絕無風區。
10.當發現省煤器、空氣預熱器前煙溫不正常升高時,應就地檢查確認尾部發生再燃燒時,應立即停爐,關閉風門、擋板。
11.當一臺空氣預熱器因故停運時,應及時降低負荷,控制空氣預熱器前煙溫、排煙溫度,并進行人工盤車。
12.當兩臺空氣預熱器均故障停運時,應立即停爐。
13.加強煙道堵漏工作,消除煙道漏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