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塔吊的定位及布置方案:
6#樓建筑高度為76.05米,QTZ80B米塔吊的獨立起升高度為47米,采用附著式起升系統后附著式起升高度達110米,可滿足施工要求,根據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及5#、8#樓塔吊布置方案,決定采用2#方案塔吊大臂長54米臂長組合。
5#樓安設北立面的QTZ63軒龍塔吊,臂長50米,兩臺塔吊之間中心距為70m,而兩塔吊的前臂為54m、50 m,造成兩臺塔吊相交54+50-70=24m,存在互相碰撞大臂、吊鉤、鋼絲繩危險。
8#樓安設在東立面的QTZ80金魁塔吊,臂長54米,兩臺塔吊之間中心距為46m,而兩塔吊的前臂為54m、50 m,造成兩臺塔吊相交54+50-46=48m,存在互相碰撞標準節、大臂、吊鉤、鋼絲繩危險。
為確保各塔機運行正常,防止碰撞發生安全事故,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塔吊防碰撞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二、防碰撞危險源、危險時段分析及預防
1.確定重疊具體部位:5#與6#重疊大臂24米;5#與8#重疊大臂48米,重疊塔身8米。
2.確定塔吊臂交叉重疊時的高差:5#≥6#9米;6#≥8#2.5米。
3.5#樓由于開工較早,現已施工至11層,塔吊在升降或日常使用的過程中,要高于6#樓塔吊三個標準節≥9米。故不存在大臂相撞的危險,碰撞危險源時段為5#樓在吊裝鋼筋作業過程中,大臂旋轉至6#樓塔吊回轉半徑之內,容易發生碰撞鋼絲繩。
4.8#樓工程剛開工,在基礎施工階段,在安裝塔吊時,兩方項目經理就塔吊安裝地點達成共識,相互約定了塔吊吊裝區域、回轉區域及特殊情況的處理事項,并且雙方使用的對講機頻率一致,只是不同波段,在發生相互需要協調時,雙方司機調整波段就可進行協商解決處理。
5.重疊區域標記,司機明顯可見。
6.6#樓項目部設專職司機3人,指揮人員4名,每班3人上下同時作業,24小時安全監護,防止碰撞。
7.配備足夠數量對講機,司機、指揮人人持機。
8.安全員每天跟蹤監督管理。
9.重疊區域工作時間差制
1)、一般性吊裝工作,按照空車讓重車,即空運轉塔吊避讓吊裝重物塔吊。
2)、先到先吊:即根據先來后到順序施工,特殊情況如應急搶險可另外調整。
3)、相互鳴笛示警防止碰撞
4)、停機時定位:臨時停止作業或下班時,各塔吊停止方向均無妨礙其他塔吊回轉作業范圍。
5)、臨時性某臺塔吊在非工作時間在重疊區域吊裝,應向項目部匯報,各項目部調整,避開作業范圍。
三、一般安全措施
1、塔機起重駕駛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應有專職指揮員持指揮證指揮,任何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均不得私自指揮塔吊。
2、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定。
3、夜間作業,必須要有充足的照明。
4、塔機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所有電器設備外殼應與機體妥善連接。
5、工作前應檢查傳動部分潤滑油量及各限位和保險裝置。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修理。經運轉正常后方可開機使用。
6、駕駛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信號。
7、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回轉。
8、當機械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工作。禁止在操作中調整或檢修。
9、工作完畢吊鉤上升到限位,小車收進。所有控制器必須扳到停止位置。切斷電源,鎖好電箱。
10、6級以上大風,停止塔機操作使用。遇有臺風警報上旋式塔機用四根纜繩拉住塔身上部。
11、多機作業,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少于3米;多塔作業時,任意兩臺塔吊任何部位間距不得小于2米。
12、與兄弟單位加強協作,相互配合、禮貌歉讓。
四、防碰撞安全措施
1、塔吊在升降時,兩臺塔吊嚴禁升降在同一水平面,應產生至少一個標準節高差。
2、盡量避免兩臺塔吊在交叉區同時施工。
3、所有塔吊應經常檢查防撞燈是否完好,夜間施工時燈光照明充足,以利駕駛員視覺觀察,不產生盲區。
4、在兩臺塔吊同時使用時,兩塔吊的地面塔吊指揮員及塔吊司機的對講機要統一調在同一頻道,以便相互協調交叉使用,防止碰撞。
5、在交叉區工作時,只允許一臺塔吊在交叉區內,待一臺塔吊離開交叉區內,另一臺塔吊方可進入交叉區內。
6、在交叉施工時,駕駛員應將所吊物體變幅在交叉區外,待所吊物體到指定地點后,才可變幅水平距離。
7、在交叉區施工時,兩臺塔吊應相互逆時針旋轉,避免兩臺交叉。
8、在交叉區施工時,兩臺塔吊所吊物體鋼絲繩應收緊,避免上面一臺塔吊鋼絲繩碰撞下面一臺前臂。
9、在交叉區施工時,應避開兩臺塔吊同時吊裝長料物體。
10、在交叉區作業時,夜晚禁止兩臺塔吊在交叉區內同時作業。
11、在交叉區作業時,嚴禁無人指揮和同時作業。
12、在交叉區作業時,遇有四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吊大模板作業。
13、6#樓西單元在吊裝大模板時,5#樓若需要吊裝鋼筋,需提前與6#樓協商,錯開吊裝時差,避免碰撞。
五、停用時的相關措施
1、安全員每天準確掌握氣象預報及風向,在塔吊司機下班時,統一將兩臺塔吊的大臂停置于順風方向。
2、夜間值班人員,密切關注大臂前端風向紅旗的變化及塔吊大臂的轉向。發現情況及時,通知安全員及塔吊司機。
3、發生風向改變時,塔吊司機應立即將塔吊大臂置于順風方向,并將吊鉤下放,將鋼絲繩與地面固定樁鎖牢,防止因風向突變而發生塔吊碰撞。
4、嚴禁任塔吊自由轉動,造成碰撞。
5、遇有檢修、附墻、頂升作業時,提前一天通知其他塔吊,以避免在塔吊在檢修、附墻、頂升作業高危作業環境下時發生碰撞。
六、其它
1.與5#樓、8#樓項目部共同制定本措施,有不完善之處及時調整。
2.措施制定后,即對相關責任人(安全員、塔吊司機、指揮、夜間值班人員)進行交底并簽字。
3.施工現場遇有突發事件需要協調程序步驟:
塔吊指揮——安全員——項目經理——監理——甲方
4.每月由監理、甲方主持召開塔吊管理專項工作會議,相互溝通,發現并及時處理解決危險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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