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大多道路運輸企業為提高經濟效益,推行了單車經營目標承包或租賃承包(以下簡稱單車承包)。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和市場經濟的不斷成熟,從本世紀初,一些客運企業已開始嘗試從單車承包轉向線路“公司化經營”。本文旨在通過省道239線常州段旅客運輸經營方式變化情況的調查,分析“公司化經營”對行車安全的影響,研究壓降旅客運輸行車事故的有效辦法。
一、省239線常州段旅客運輸經營方式的變化
1998年12月,省道239線常州段(俗稱新常溧線)公路建成開通后,經運管部門審批,由常州公路運輸有限公司、溧陽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和武進公交總公司承擔該線路旅客運輸,共計投入24輛依維柯客車,分別實行單車承包經營,站場、班次統一,但經營權歸車主(一般是駕駛員本人),完成上交后的收入是車主的。2002年1月1日,在常州市交通局、運管處的牽頭、協調下,上述三個客運單位聯合投入24輛“現代”客車,頂替原來的24輛依維柯客車,對新常溧線實施“公司化經營”改造,實行統一經營、統一標識、統一排班、統一調度、統一發車的“五統一”管理,公車公運,流水發車,直達快運,正點到達。
單車承包是上世紀80年代末,眾多運輸企業為消除計劃經濟體制產生的“大鍋飯”弊端和剎住剛進入市場經濟時盛行的“私拉私收”不正之風、扭轉企業嚴重虧損局面而采取的一種改革手段。應該肯定,這種經營方式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發揮了積極和有效的作用,減少了集體資產的流失,調動職工作為車輛運輸“經營者”的積極性。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的能力增強,“單車承包”經營方式顯現出的缺陷日趨嚴重,主要表現在一是安全隱患較多,一些承包經營者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置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危于不顧,違章超載,強行超車,疲勞駕車,帶病出車,導致事故多發;二是服務質量低下,強行拉客和倒客、甩客時有發生,正點及時難以保證,服務態度惡劣,嚴重損害了運輸企業的形象。
從2002年初至2003年6月底,一年半的“公司化經營”運行實踐證明,綜合效應較為明顯。經濟效益就以常州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在該線路上的12輛客車為例,數字最能說明問題(見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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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收情況 │ 附加效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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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營收 │客運量 │車站提 │車站提 │ │
│ │ │ │建設費 │勞務費 │ │
│ │ (萬元) │(萬人) │ │ │ │
│ │ │ │(萬元) │(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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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 │ │ │ │
│(單車承 │ 251.67 │ 16.61 │ 50.43 │ 7.61 │客附貨快│
│ 包) │ │ │ │ │件營收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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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 │ │ │有增長 │
│(公車公 │ 515.46 │ 32:71 │ 65.42 │ 36.08 │ │
│ 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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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長量│ +263.79│ +15.9 │ +15.01 │ 十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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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長比例│+104.81%│+94.6% │+29.72% │+10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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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常州路運公司239線經濟效益對照表
社會效益同樣得到明顯提升,表現為一是“優質服務,優美環境,優良秩序”成為“公司化經營”的服務理念,嚴格的管理和良好的服務使企業形象和品牌逐步凸現;二是節假日抗高峰能力和經營者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三是企業核心競爭力增大,從數量型擴張轉到了集約化經營的軌道;四是行車安全形勢明顯好轉,事故得到有效壓降和控制。
二、兩種經營方式下的行車安全狀況
1.239線常州段(新常澡線)道路交通安全特點
新常溧線于1998年底開通,全長71公里,是按一級公路標準設計的四車道公路,路況好,但車輛多、行人多、岔道多,存在嚴重的事故隱患。其中一段,事故尤其多發,北起武進區卜于鎮,南至溧陽市昆侖開發區,全長48.63公里,全線經過10個鄉鎮,共有大、小平面十字路口40個,丁字路口147個,中央分隔帶留置叉口247個,各種交通工具在路面上通行,屬混合交通,沿線自然村較多,人口稠密,有自然村47個,中小學校15所,人口50余萬。因此該路段情況復雜,各種意外因素多,駕駛員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現交通事故;
2.1999年至2001年該路段旅客運輸安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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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起數│ 傷人數│ 死亡數│經濟損失│
│ │ (次) │ (人) │ (人)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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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 23 │ 12 │ 2 │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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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 14 │ 10 │ 9 │ 155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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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 17 │ 9 │ 9 │ 13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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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54 │ 31 │ 6 │ 43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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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單車承包期間行車事故四項指標(24輛車)
3.2002年至2003年6月該路段旅客運輸安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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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起數│ 傷人數│ 死亡數│經濟損失 │
│ │ (次) │ (人) │ (人)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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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 4 │ 1 │ 1 │ 4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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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 │ │ │ │
│ │ 1 │ O │ 1 │ 30000 │
│ 1—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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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5 │ 1 │ 2 │ 7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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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公司化經營”期間行車事故四項指標(24輛車)
4.兩種經營方式下行車事故四項指標平均數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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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起數 │傷人數 │死亡數 │經濟損失 │
│ │(次) │(人) │(人)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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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承包 │ │ │ │ │
│ │18 │10.3 │2 │146693 │
│冊每年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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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經營│ │ │ │ │
│ │3.3 │0.67 │1.3 │50134 │
│辨每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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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減 │- 14.7 │- 9.63 │- 0.7 │- 96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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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 │- 81.7% │- 93.5% │- 35% │- 65.8%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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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行車事故四項指標年平均數對比
此表清楚地反映,“公司化經營”期間與單車承包期間的行車安全情況比較,四項指標大幅度下降,行車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影響行車安全相關因素的分析
影響駕駛員行車安全的因素很多,從主觀上看主要有駕駛員開車時因情緒等原因思想分散、注意力不集中;超速行駛,強行超車;超載行駛,車輛失控;疲勞駕車,車輛帶病出車;駕駛技能差等。從客觀上看主要有天氣、路況和車馬行人動態,一些意外的情況也會導致事故的發生。特別是當主客觀因素交叉時,事故就不可避免。從運輸企業安全管理的角度,著重點主要放在駕駛員主觀因素的教育和管理上,減少失誤和杜絕違章。
通過對單車承包和公司化經營兩種經營方式下影響安全行車因素的調查,我們發現,在單車承包條件下一些危及安全行車的因素,在“公司化經營”環境條件下,得到了有效的解決和控制,旅客運輸的安全系數不斷提高。這些變化主要表現在:
1.駕駛員由經營者、操作者雙重身份變成了單一的操作者。在單車承包時,駕駛員大多既是車輛的操作者;又是經營旅客運輸的“小老板”,主要精力放在“多拉快跑”增加營收上,駕車時常常分心。公車公運后,駕駛員唯一的職責就是保證安全正點;因此工作單一,精力集中。
2.車輛在行駛中你追我趕、爭道搶行的危險場景徹底消除。承包經營者在利益驅動下,為在路上多攬乘客,你追我趕,甚至大打出手。公車公運后,有序發車,保持間隔,按時到站。
3.隨意停車等客、忽快忽慢等不安全因素已有效控制。承包車輛“游車接客”,某些路段行車速度低于步行速度,甚至在禁停區域隨意停車。沒有客人時,不顧一切開快車,搶回時間,遇到有人突然招手,緊急停車接客。這些危險的動作和怕違章被查的心理,構成了嚴重的事故隱患。
4.在運營模式和機制上杜絕和規范超載運輸。該營運線路上的三家企業,通過建立全新的運營模式和嚴格的管理機制,實行短途線路點到點的快速運輸,合理間隔,流水發車,中途嚴禁停靠,車站按定員配載,從根本上杜絕了單車承包時解決不了的超載問題。
5.車輛安全技術有了更加可靠的保證。雖然在單車承包時,單位經常組織安全檢查,并強制車輛維修保養,但執行時往往打折扣,經營者能省則省,零部件(如輪胎)能用則不換,一天駕駛下來,十分疲勞,連正常的例保檢查也懶得做。現在例保檢查、維修保養按制度辦,輪胎等重要部件強制更換,車輛的安全本質度不斷提高。
6.駕駛員長期超負荷工作改變為勞逸結合的良性循環。在承包方式下,短途線一般是一人一車,駕駛員每天早出晚歸,長期得不到調整和休息,造成生理和心理疲憊不堪。公車公運后,實行駕駛員休假制,安排機動駕駛員頂班,從運輸調度上保證不產生疲勞駕車。
7.“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現象將要成為歷史。在普遍推行單車承包的十多年間,由于經營權的轉讓、管理人員思想認識的模糊和經營者追求“利潤”的片面做法等原因,安全管理上先后出現過“包而怕管”“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情況。“公司化經營”是市場經濟下的規范化、集約化經營,這種模式使安全管理的主動性、強制性得到充分體現,手段多了,力度大了。
四、結論與思考
鑒于以上省239線客運“公司化經營”對行車安全的影響的調查情況和初步分析,基本上可以認為:
1.“公司化經營”有利于加強企業管理,提升企業形象和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符合省交通廳“加快車輛更新,加大線路改造力度,鼓勵公司化、集約化經營”的思路和要求。
2.“公司化經營”有利于加強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在消除單車承包所帶來的不利于安全行車的因素、壓降行車事故的積極作用是明顯的,是提高運輸企業行車安全系數的有效機制和發展方向。
在滬寧高速公路等高等級、長距離運輸線路上,較早實行了公司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豐收,安全管理嚴格、規范,行車事故頻率較低,已經為實踐證明是成功的。
在線路較短、客源分散、道路安全情況復雜的普通運輸線路上,“公司化經營”才剛剛嘗試,應該說239線“公司化經營”是成功的,特別是對行車安全的影響是正面的、積極的和有效的。因此,建議有關交通主管部門要鼓勵和引導運輸企業在條件成熟的客運線路上,逐步推行“公司化經營”,淘汰或變革“單車承包”的經營方式,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暢通。 (作者系常州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