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4月1日起,新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生效實施。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表示,我國固體廢物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但總體而言,我國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歷史欠賬較多,污染呈加重趨勢;一些發達地區還出現了由于土地資源緊缺導致的廢物處置危機。
潘岳說,我國固體廢物污染主要表現在:固體廢物產生量持續增長,工業固體廢物每年增長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長4%;固體廢物處置能力明顯不足,導致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垃圾圍城狀況;固體廢物處置標準不高,管理不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僅達到20%左右;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大部分危險廢物處于低水平綜合利用或簡單貯存狀態,不符合安全處置標準。1996年到2002年危險廢物累計貯存量達到2633.9萬噸;農村固體廢物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畜禽養殖業污染嚴重,大多數農村生活垃圾沒有得到妥善處置;廢棄電器產品等新型廢物不斷增長,造成新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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