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消防安全檢查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對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并作為一項制度確定下來。單位消防安全檢查是單位內部進行的防火安全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自身火險隱患,糾正自身違法行為,達到預防和減少火災的目的。
一、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的作用
(1)促進單位貫徹實施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這一方針是我國人民同火災作斗爭的科學總結,它正確地反映了消防工作的客觀規律。單位應當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逐級防火責任制,使這項工作經常化、制度化。通過檢查還能發現滅火設備、消防組織、滅火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并得到及時解決,真正做到防消結合。
(2)及時發現和糾正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消除火災隱患。
(3)落實逐級責任制。對單位自身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能增強防火管理者的責任感和自覺性,使之能經常的對單位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熟悉掌握單位生產工藝及火災危險性,并督促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和防火責任制,有效地保證消防安全。
(4)強化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將重點部位進行分類,突出重點,配備力量,做到抓住重點,兼顧一般,確保消防安全。
二、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的形式
單位消防安全檢查是確保消防安全的需要,是一種自覺的內部管理行為。檢查的形式有以下種:
1.防火巡查
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常用的一種消防檢查形式,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公共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2.定期檢查
其對象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檢查,每個季度不應少于一次。檢查內應具體,檢查應深入,整改應及時,并逐項登記,記人檔案。
3.抽樣性檢查
針對非消防安全部位進行的檢查,要根據部位的特點進行重點抽查。
4.專項檢查
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當前主要任務,消防安全薄弱環節開展的檢查,如用電檢查、用火檢查、疏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危險晶儲存與使用檢查,專項檢查應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5.設備檢測
使用儀器設備對消防設施、設備、電氣設施設備、危險品設施、用火設施等進行檢查測試,確保其安全性、功能狀況等指標是否符合要求。其實施由專業部門進行。
6.日常性檢查
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進行的經常性消防安全檢查的活動。經常性檢查能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是重要的消防安全檢查形式之一。
7.季節性檢查
針對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節”和雨季、冬季到來之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三、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因各單位的情況不同,生產、經營、管理的性質不同,基礎設施、人員素質不同而有著很大差異,但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安裝放置到位;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檢查的內容
1.建筑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1)建筑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物的防火、防煙分區和建筑構造;
(3)建筑物的火災危險類別和耐火等級;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
(6)消防器材的配置、滅火器、呼吸器、緩降器、消火栓箱;
(7)防煙、排煙設施和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設備;
(8)消防供電、消防通訊;
(9)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
2.消防安全管理檢查的內容
(1)防火安全責任制及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落實情況。包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重點部位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等;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應根據單位用火、用電制度、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員工消防教育培訓制度等以及生產、經營、儲運過程中預防火災的操作規程制定和落實情況;
(3)員工及重點工種人員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情況。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防火工作的特點,進行廣泛的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使員工了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特點,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會報警,會逃生;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崗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凡設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單位,應在中控室配備經消防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24小時值班,負責將設備運行情況及時記錄,排除故障;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
(6)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7)防火檔案的管理使用情況;
(8)每日防火巡查的實施情況和巡查記錄情況;
(9)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測試情況,消防器材配置及使用情況;
(10)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滅火預案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定期組織演練情況。
3.消防設施檢查的內容
根據有關消防技術規范對單位的消防設施、設備的運行現狀進行檢查,確認其是否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1)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設施。含防火墻、防火分區內的隔墻、防火門、防火窗、防火眷簾、防火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消防電梯等;
(2)消防給水。含消防水池、室內外消火栓、消火栓啟泵按鈕、管網閥門、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箱、增壓減壓設施等;
(3)防煙、排煙設施。含排煙窗和開啟裝置、擋煙垂壁、機械防煙設施(送風口、送風機)、機械排煙設施;
(4)電氣與通訊。含消防電源、自備發電機、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廣播、消防專用電話插孔、手動報警按鈕等;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自動報警系統;
(7)氣體滅火系統;
(8)水噴霧滅火系統;
(9)低倍數滅火系統;
(10)高、中倍數滅火系統;
(11)蒸汽滅火系統;
(12)移動式滅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檢查的方法
消防安全檢查的方法是指消防人員在實施檢查過程中所采取的技術措施或手段。只有正確運用各種檢查方法,才能順利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對象的安全狀況做出正確的評價。
(一)直觀檢查法
直觀檢查法就是用人的感官而不借助任何器械、儀器進行檢查,如眼看、手摸、耳聽、鼻子嗅等。這是消防檢查的傳統方法,也是日常采用的最基本的方法。特別是進行消防巡查時,要用眼看一看有哪些不正常的現象,手摸一摸有無不正常的感覺(過熱),聽一聽有無不正常的聲音,嗅一嗅有無不正常的氣味。
(二)詢問了解法
詢問了解法是消防檢查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通過詢問,可以了解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和各項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詢問的重要性,還在于有些問題不通過詢問可能根本查不出來,有些火災隱患就是通過詢問了解到的。
(三)儀器檢測法
儀器檢測法是指在消防安全檢查中利用防火檢查儀器和工具對電氣設備、線路、安全設施、可燃氣體危害程度參數等進行測試、測定,進行評定單位某個場所的安全狀況,確定是否存在火險隱患的科學方法。
五、火災隱患的整改
火災隱患是指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及其他社會生活中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管理不到位,工藝有缺陷,布局不合理,建筑結構不符合規范,消防設施功能不全等方面的問題。
為了確保生產安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免遭火災危害,整改火險隱患必須及時、有效。
(1)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同時將有關情況存檔備查:
①違章進入生產、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的;
②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③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④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用的;
⑤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⑥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⑦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⑧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有些火災隱患整改往往需要時間,需要投入經費、材料、設備、技術、場地等,會有一定困難,但是,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的時候,必須堅持安全第一,對此應有清醒的認識。
(3)整改火災隱患要從實際出發,堅持既保證安全又經濟合理的原則,并做到以下幾點:
①領導重視。整改火災隱患的效果如何,關鍵在于有關領導的重視程度,如前所述,火險隱患的整改涉及經費、材料等多項投入,會遇到一些困難,因此,要求單位領導善于權衡利弊,善于協調運籌,在防火安全方面要有魄力,有膽識為生產建設和員工安全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環境。
②邊查邊改。對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單位能立即整改的,就要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③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將危險部位立即停產、停業,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④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⑤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⑥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