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的防火安全要求
2007-01-16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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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統稱為花炮,是我國傳統的手工藝品。目前,花炮生產遍及全國各地,花炮企業超過20萬,從業人員超過千萬。花炮的品種日益增多,有聲、光、煙、色和造型等綜合效果的產品約500多種。其中,有歡慶節日的大型高空禮花、有花色繁多的各種鞭炮、煙花、信號彈、紙火箭等。今年春節,重慶等地將進行煙花爆竹由禁改限,將極大的豐富節日慶典,增加群眾歡樂氣氛。因此,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十分重要。
一、煙花爆竹的危害
由于花炮是爆炸物品,主要原料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因此,在生產、運輸、儲藏、銷售等過程中有很大的燃燒、爆炸危險。據了解,僅在1986年在花炮火災、爆炸事故中死、傷人員占25.5%%和42.84%%。花炮中重特大火災、爆炸事故的隱患不斷發生,給群眾帶來了嚴重危害。
二、煙花爆竹的防火安全要求
煙花爆竹品種繁多,工藝也有差別,有一些不同的防火要求,但也有一些共同的防火要求,下面簡單介紹幾種防火安全常識。
1、運輸煙花爆竹的車輛,應使用汽車、手推車,禁止使用翻斗車和各種掛車,運輸時遮蓋要嚴密。
2、手推車、板車的輪盤必須是橡膠制品,機動車應以低速行駛。
3、進入倉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有防火花裝置。
4、裝卸作業中,只許單件搬運,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滾和劇烈震動,使用鐵橇等鐵制工具。
5、運輸中不得搶道,車距應不少于20米,煙火藥裝車堆碼不超過車廂高度。
6、運輸煙花爆竹必須派專人押運,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