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安全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基本建設。2002年我國基建投入達到18260億元,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0%,從業人員達到4000萬,占全國工業企業總從業人員的30%以上。工程建設的巨大投資和從業人員規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異常嚴重,損失異常巨大。據統計,2002年,僅上海市發生的企業因工死亡人數318起中建筑企業施工死亡人數就達到了160人,占總死亡人數的50%以上。較低的安全水平成為阻礙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來全國的建筑安全生產形勢一直比較嚴峻,安全事故發生率與西方發達國家及我國港澳臺地區相比,明顯偏高,這有損于我國建筑業的形象,同時也制約了我國建筑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因此努力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水平,安全地、高質量、高水平、高效地完成建設任務,無疑對提高我國建筑業市場競爭力,保障和促進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多年來,我國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別是制定了許多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體制(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有效的控制和預防了安全事故的發生。但是,目前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勢依然很嚴峻,如何加強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最大限度的控制工傷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是我國建筑業管理者、建設者所關注的熱點問題,具有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本文試圖通過對建筑安全管理體制的分析,來探討建筑安全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并對其提出分析的對策。
二、建筑安全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1、建筑安全管理體制的現狀
建筑業一直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因此,為保護建筑業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而采取措施、制定規范是建筑業的傳統。
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1993年國發[1993]50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的安全管理體制。這是在長期的建筑安全管理中總結出來的,是廣大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多年實踐的結晶。在黨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下,通過廣大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共同努力,這套安全管理體制對保障安全生產起到了積極作用,安全生產形勢有了很大的好轉,在完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2、現行建筑安全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在傳統的集中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是工程項目建設的唯一投資者,企業僅僅是政府不同部門的所屬單位。項目建設是由政府靠行政手段和搞群眾運動的方式進行組織,在政府主管部門的行政指令下,項目的設計、施工、生產由不同單位各自分離管理,導致工程項目管理與企業管理的界限不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主要是在政府部門專門的安全監察機構的監督下,由施工單位負責,整個工程建設項目缺乏明確的安全生產的目標,沒有足夠的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各單位安全生產權責不明確,企業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不到位。投資者重點關心的是建設資金的多少,工程的質量和進度,以至于造成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更多的是為了應付上級和監督部門的檢查。
在國際上,工程建設項目廣泛采用“業主—工程師—承包商”這種體系應用FIDIC合同管理方式來實現項目的管理目標。這種體系其中一個突出的特點是:在合同雙方(業主和承包商)之間設置了一個中介機構“工程師”。在這種合同管理模式中,“工程師”應理解為受業主委托的授權的,以相對獨立身份參與承包工程監督和合同管理的機構或單位。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是項目管理目標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因此在市場經濟運作下,安全生產管理也應采用“業主—工程師—承包商”這種體系應用合同管理方式進行。
但是在國內,工程建設項目進入市場后,雖然也開始按市場的機制運作推行招投標承包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來組織項目建設,但在管理理念轉變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上,相關法律法規建設上以及建筑市場規范化等方面都滯后于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要求。因此也就給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帶來了各種問題和困難,主要存在的問題有:
(1)安全管理理念仍沿用計劃經濟下的觀點;
(2)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
(3)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健全;
(4)建筑市場混亂;
(5)安全生產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完全建立。
三、對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分析的思考
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黨在十七大提出的和諧社會的目標能否實現。因此,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政府監管的重點。為了改變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滯后于經濟發展、建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被動局面,針對上述我國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應對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作如下的思考:
1、政策法規是管理管理的保障,完善政策法規的標準性和引導性
現行的安全管理體制必須有完善法律基礎和保障。法規和規范只能提供一個大到最低標準的框架,以便于管理并使一個施工過程安全進行。建設工程的難度在增加,規劃設計在不斷創新,施工技術也在不斷改變,法規不可能覆蓋所有的不同層面。我們的目標是通過建立一個安全的工作系統,完善的政策法規導向,為任何施工操作提供安全保障,不管法規和規范對此是否有具體規定。因此應當加強體制中的引導性,制定鼓勵企業進行自我約束和管理的條例和規范。
2、企業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體制的基礎,不斷引導企業安全文化的形成
企業安全文化,是指企業員工在預防事故、抵御災害、創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環境的實踐過程中所形成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比如員工的安全價值觀、安全行為、安全活動、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防護器物等。企業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人,它反映了企業職工對安全與健康的共同追求,基礎是保證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的發生。鑒于建筑業個體性強、工作分散、變化無常、安全控制難于全面到位的特點,建筑安全文化的培育和發展對安全管理尤為重要。要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作用,組織廣大職工群眾參與和監督安全生產,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監督參與,全社會重視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形成新的企業安全文化。
3、安全培訓是安全管理體制有效的實現
由于建筑業勞動力密集、知識含量低,建筑公認的受教育程度在任何一個國家的產業工人中都是最低的。特別是我國的大量農民工的存在,這個問題更加突出。因此建筑業的技術和安全培訓必須得到特別的重視。安全管理體制的實現還是要靠人的實現,而人的安全意識培訓是最基本的實現方法。在加強培訓的過程中要不斷采用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進行,達到價廉、合理、豐富和易掌握的要求。
4、風險保障體系的建立有利于安全管理體制的完善
加快建筑安全生產社會保障體系,全面推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首先,引入保險業可以分擔承包商的一部分風險;其次,風險保障體系的建立通過其監督機制有助于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再次,根據安全業績可調整的保費率可以刺激承包商提高安全水平,加強安全管理。
四、結語
在經濟發展推動下,這幾年工程建設投資規模日益擴大,工程建設任務繁重艱巨。安全生產在政府高度重視、企業廣大干部職工共同努力下,一直常抓不懈,取得了不少成績和進步。但建筑業中較高的事故發生率和巨大的經濟損失已經成為制約建筑業勞動生產率提高和技術進步的重要原因。進入市場經濟后,由于安全管理理念缺乏更新,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創新不夠,使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已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成了制約建筑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以及全社會都對建筑的安全管理水平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1998年正式生效的《建筑法》第五章第36條至第51條對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各方面做出的規定,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目前改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的迫切性。因此努力探索建立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的新體制新機制,做好我國建筑行業與國際慣例接軌后,對包括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各項工作的對策,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實力,是政府主管部門和建筑界需要認真思考和研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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