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施工過程中,所暴露出安全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的不安全行為和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缺陷情況,必須組織進行經常性或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復查;以確保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作好相應的安全檢查與檢驗記錄。
1.建立以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并完善各項檢查制度,嚴格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檢查控制。
2.按《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之規定和本措施的要求,對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進行檢查、檢驗,杜絕不符合的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進場。
3.施工用電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和經過審批的臨時用電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檢查驗收。
4.起重機械設備安裝/使用,必須按照《建筑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規定及經審批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安裝驗收,安裝完畢須經特種設備監督管理檢測/驗收合格后,
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掛牌方可使用。
5.對危險性較大的部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6.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檢查,嚴禁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和違章作業。
7.對職工安全教育和遵章守紀的情況進行檢查,有違章嚴肅處理。
8.對發現隱患、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
一、 事故隱患的控制
編寫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同時要求在各施工階段,各工種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安全操作。
① 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現場安全員有權制止“三違”現象,任何人不得干涉。
② 當施工生產與安全發生沖突時,必須服從安全需要。
③ 做好全員的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發動職工,使施工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能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確保不合格設施不使用,不合格過程不通過,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④ 對已發生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并組織復查驗收。
二、糾正與預防措施
2.1 糾正措施
①現場安全員在查明原因,有調查結論的前提下,提出糾正,防范措施的建議。
②推行“三全”的標準化管理,教育職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日常的監督指導。
③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交底和教育是預防事故的必要手段。
三、 教育和培訓
①做好進場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貫穿始終、全過程覆蓋;教育培訓的重點是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增強職工的自我保安意識。
②在事故多發期及上級部門下達指令時,進行針對性的教育。
③教育培訓應采取多樣化:如組織參觀達標工地,黑板報和標語宣傳,組織職工進行事故案例分析教育,觀看安全影像片等。
④加強施工隊伍工人的進場教育及平時的安全教育培訓,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四、 安全記錄
①現場安全員負責建立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有有效運行的安全記錄,包括:報表、原始記錄。
②安全記錄的收集、整理、標識、編制和造冊,必須完整及時,并延續到工程項目竣工。
③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資料,主要有下列幾方面的內容:
a、安全管理有關資料
b、文明施工有關資料
c、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有關資料
d、“三寶”“四口”防護有關資料
e、機械安、拆有關資料
f、腳手架有關資料
g、施工用電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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