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建筑業的飛速發展,建筑起重機械的數量和種類不斷增多,應用也更加廣泛,但生產廠家在產品的質量穩定性、生產效率、自動化水平、安全裝置靈敏可靠程度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還是有一定差距,而且還有諸多問題一時適應不了起重機械發展的需要,因此發生在建筑起重機械作業中的傷亡事故屢見不鮮。
發生在起重機作業中常見的傷亡事故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1.擠壓碰撞人
擠壓碰撞人是指作業人員被運行中的起重機械擠壓碰撞。
起重機械擠壓碰撞人也是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常見的傷亡事故,其危險性也很大,后果也很嚴重,往往也會導致人員死亡。
起重機械作業中擠壓碰撞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吊物(具)在起重機械運行過程中擺擠壓碰撞人。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司機操作不當,運行中機構速度變化過快,使吊物(具)產生較大慣性;二是由于指揮有誤,吊運路線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劇烈擺動中擠壓碰撞人。
(2)吊物(具)擺放不穩發生傾倒碰砸人。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放置方式不當,對重大吊物(具)放置不穩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二是由于吊運作業現場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傾倒碰砸人。
(3)在指揮或檢修流動式起重機作業中被擠壓碰撞,即作為人員在起重機機械運行機構與回轉機構之間,受到運行(回轉)中的起重機機械的擠壓碰撞。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指揮作業人員站位不當(如站在回轉臂架與機體之間);二是由于檢修作業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致使司機在貿然啟動起重機械(回轉)時擠壓碰撞人。
(4)在巡檢查或維修橋式起重機作業中被擠壓碰撞,即作業人員在起重機械與建(構)筑物之間(如站在橋式起重機大車運行軌道上或站在巡檢人行通道上),受到運行中的起重機械的擠壓碰撞。發生此種情況原因:大部份在橋式起重機檢修作業中,一是由于巡檢人員或維修作業人員與司機缺乏相互聯系;二是由于檢修作業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將起重機固定在大車運行區間的裝置),致使在司機貿然啟動起重機時擠壓碰撞人。
2.觸電(電擊)
觸電(電擊)是指起重機械作業中作業人員觸及帶電體而發生觸電(電擊)。
起重機械作業大部份處在有電的作業環境,觸電(電擊)也是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常見的傷亡事故。起重機械作業中作業人員觸電(電擊)主要有幾種情況。
(1)司機碰觸裸露線。
當起重機械司機在安裝或修理起重機時碰觸帶電裸線而觸電。
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違規操作,帶電維修,二是防護不到位,致使司機觸電(電擊)。
(2)起重機械在露天作業時觸及高壓輸電線,即露天作業的流動式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下或塔式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旁側,在伸臂、變幅和回轉過程中,以及歪拉斜吊或吊運過程中吊物(具)劇烈擺動觸及高壓輸電線,使起重機械帶電,致使作業人員觸電(電擊)。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起重機械在高壓電線下(旁側)作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加裝護隔離);二是由于吊運方法不當,歪拉斜吊違反安全規程,以及指揮不當,操作有誤,致使起重機觸電帶電,導致作業人員觸電(電擊)。
(3)電氣設施漏電。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起重機械電氣設施維修不及時,發生漏電;二是由于司機室沒有設置安全防護絕緣墊板,致使司機因設施漏電而觸電(電擊)。
3.高處墜落
高處墜落是指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從起重機械上墜落。
高處墜落主要發生在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作業中。
起重機械作業中作業人員發生高處墜落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檢修時墜落。發生此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檢修位置設計結構不合理(如沒有設置檢修平臺,或防護桿高度不夠,材質選用不符合規定要求,設計強度不夠等);二是由于檢修作業人員操作不當;三是由于檢修作業人員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系安全帶)致使檢修作業人員墜落。
(2)跨越起重機時墜落。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安裝或檢修作業人員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系安全帶、掛安全繩、架安全網等);二是由于作業人員麻痹大意,違章作業,致使發生高處墜落。
(3)安裝或拆卸塔式起重機作業中,塔機部件連同作業人員一起墜落。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拆裝固定位置不穩定,存有隱患;二是由于拆裝方法不當,作業人員與指揮配合有誤,致使部件連同作業人員一起墜落。
4吊物(具)墜落砸人
吊物(具)墜落砸人是指吊物或吊具從高處墜落砸向作業人員與其他人員。
吊物(具)墜落砸人是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最常見的傷亡事故,也是發生在各種類型起重機械作業中的帶有普遍性的傷亡事故,其危險性極大,后果非常嚴重,往往導致人員死亡。
吊物(具)墜落砸人主要有四種情況。
(1)捆綁吊掛方法不當。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綁的鋼絲繩間夾角過大,無平衡梁,捆綁鋼絲繩被拉斷,致使吊物墜落砸人;二是由于吊運帶棱角的吊物未加防護板,捆綁鋼絲繩被磕斷,致使吊物墜落砸人。
(2)吊索具有缺陷。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起升機構鋼絲繩折斷,致使吊物(具)墜落砸人;二是由于吊鉤有缺陷(如吊鉤變形、吊鉤材質不合要求折斷、吊鉤組件松脫等),致使吊物(具)墜落砸人;三是卡環有缺陷,被拉斷或拉變形,導致吊物(具)墜落砸人。
(3)超負荷。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作業人員對吊物的重量不清楚(如吊物部份被埋在地下、凍結地面上,地腳螺栓末松開等)。盲目起吊,發生超負荷拉斷吊索具,致使吊索具墜落(甩動)砸人;二是由于歪拉斜吊發生超負荷而拉斷吊索具,致使吊索具或吊物墜落砸人。
(4)過(超)卷揚。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主要是由于沒有安裝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或限制器失靈。致使吊鉤繼續上升,直至沖頂拉斷起升機構鋼絲繩,或主接觸器失靈(如主觸頭熔接),不能及時切斷起升直至卷(拉)斷起升鋼絲繩,導致吊物(具)墜落砸人。
5.機體傾翻
機體傾翻是指在起重機械作業中整臺起重機傾翻。
機體傾翻通常是發生在從事露天作業的流動式起重機和塔式起重機中。
發生機體傾翻主要有幾種情況。
(1)被大風刮倒。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露天作業的行走式起重機夾軌器失效;二是由于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沒有防風錨定裝置或防風錨定裝置不可靠,或者起重機上部不能自由回轉,導致迎風面積大,當大(臺)風刮來時,致使起重機被刮倒;三是起重機鋼結構自身存在缺陷,剛度不夠,導致抗風能力較差被刮倒。
(2)履帶式起重機傾翻。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吊運作業現場不合要求(如地面基礎松軟,有斜坡、坑、溝等);二是由于操作方法不當,指揮作業失誤,致使機體傾翻。
(3)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傾翻。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吊運作業現場不合要求(如地面基礎松軟,有斜坡、坑、溝等);二是由于支腿架設不合要求(如支腿墊板尺寸過小,高度過大,材質腐朽等);三是由于操作不當,超負荷,致使機體傾翻。
(4)塔式起重機在安裝拆卸過程中整體傾翻。發生此種情況的原因:一是指揮失誤;二是作業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致使整機上部結構整體墜落。
發生起重機械事故特點:
1發生在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作業中的傷害事故較多
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作業是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如起重機械擠壓碰撞人、高處墜落等傷害事故,主要是在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作業中發生的。
2起重機械傷事故的傷害類型比較集中
造成起重機械傷害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吊物墜落、擠壓碰撞、觸電、高處墜落和機體傾翻五類,其占全部起重傷害事故總數的比例超過80%。其中,尤其是吊物墜落和擠壓碰撞兩類最為突出。
3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傷害事故較多
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的傷害事故固然有技術和設備原因,但主要還是管理原因.屬于管理原因的主要有:一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實;二是對起重機械作業有關人員缺乏安全教育,無證操作現象時有發生;三是管理不嚴格,監督檢查力度不夠,違章作業現象屢禁不止;四是維修保養不及時,帶病運行現象屢見不鮮;五是對起重機械的設計、制造、使用、維修等缺乏系統安全管理.
4起重機械傷害事故的機種比較集中
流動式起重機、升降機和塔式起重機等幾類起重機械發生的傷害事故較多,發生起重機械傷害事故占事故總數的比例接近50%。
起重機械事故預防的對策
1健全制度
要建立和健全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起重機械司機、指揮作業人員、起重司索人員(捆綁吊持人)安全操作規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人員安全操作規程,起重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等,要分工明確,落實責任,獎罰分明。
2加強培訓教育
要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對起重機械司機、指揮作業人員、起重司索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素質,做到持證上崗作業。
3實行系統安全管理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對起重機械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修等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工作做到科學、全面、規范、有序。要努力做到起重機械設計結構是合理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制造的產品是優質的,使用性能是安全、可靠、舒適的。
4強化安全監察力度
安全管理部門要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標準的規定,加強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監察。因此,一要對起重機要制造廠家的產品進行考察,實行安全認可,安全質量不合格的起重機械產品不購買,把好起重機械產品采購的安全質量關;二是對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的企業實行安裝、維修資格的安全質量認證,不具備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能力的企業,不得承擔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業務,把好起重機械安裝、維修的安全質量關;三要把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關。對新安裝的、大修的、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機械進行特殊的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準投入運行。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定期的常規安全技術檢查,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堅決不準繼續使用;四要對起重機作業中發生的傷亡事故,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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