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2、基坑周圍應設置醒目警示標志,夜間應設置警示燈。嚴禁直接跳入基坑。
3、施工機具接線必須電工作業,嚴禁私自連接。
4、在操作之前必須檢查操作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機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施工。
5、墻身砌體高度超過地坪1.2m 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
6、腳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過規定荷載,堆磚高度不得超過3皮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應超過二人。
7、不準用不穩固的工具或物體在腳手板面墊高操作,更不準在未經過加固情況下,在一層腳手架上隨意再疊加一層。
8、砍磚時應面向內打,注意碎磚跳出傷人。
9、磚運輸車輛兩車前后距離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裝磚時要先取高處后取低處,防止垛倒砸人。
10、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時,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沖走砂漿,致使砌體倒塌。
11、人工垂直往下或往上轉遞磚時,要搭遞磚架子,架子的站人板寬度應不小于6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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