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級技術負責人必須熟悉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在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均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做好書面記錄。
2、在道路交叉口施工處施工,必須設立醒目標志及車輛誘導標志。
3、當遇上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露天進行起重吊裝作業和懸空作業。
4、在自然光線不足或夜間進行施工時,工作地點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定扣好帽帶,一切施工過程中都要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6、二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使用安全帶,扣好保險勾。
7、高空作業時,不準向上或向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8、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可開機啟用。
9、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10、施工現場管理:
⑴工程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需有詳細的平面布置;運輸道路,臨時電網,各種管道、倉庫、附屬設施以及其它臨時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安全和衛生要求。
⑵施工現場內一般不允許架設超過建筑物的高壓電線,如必須保留高壓電線時,應該按電力部門規定,使高壓電線和它所經過的建筑物或工作地點保護一定的安全水平距離,水平距離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達不到規范要求,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⑶施工現場內危險的深坑、預留洞口等處,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或掛設危險標志,夜間施工應有紅燈示警。
⑷場地內均應有適當的排水溝,但排水溝不得妨礙施工區的交通;通過運輸道路的溝渠,應搭設牢固的橋板或在溝渠上用砼加固。
⑸材料、構件、設備的堆放要整齊穩定,不得超高(根據規定和施工方案),拆除的模板以及場地內的廢料等,在下班前應及時清理(落手清)。
⑹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或接零保護裝置。
⑺施工現場應按規定設置“三相五線保護”,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開關箱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三級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
11、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⑴進行土方工程前,應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上下設施(如電纜、自來水管道等)的調查工作。
⑵挖掘深坑、槽、巷道等時,應根據土質情況設置邊坡或加設支撐以防止塌方,嚴禁挖“神仙土”。
12、爆破工程
開挖樁基、基坑、基槽、管溝和平整場地爆破的,應有專門的具體措施,經批準后才能施工,同時還應遵守下列規定:
⑴打眼、裝藥、放炮要有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檢查制度。
⑵裝藥嚴禁使用鐵器,裝置帶有雷管的藥包時一定要輕塞,不準重擊;不準邊打炮眼、邊裝藥。
⑶放炮前要明確規定警戒時間、范圍和信號,確定警戒人員;在其它人員安全避入安全地帶后,方可引爆,并派專人負責記錄響炮數和炮數是否相符,檢查有無瞎炮。
⑷當用電爆時,應設專用線路,起爆裝置應有專人管理,用火雷管起爆時,要用燃燒速度相同的導火索。
⑸遇有瞎炮,嚴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內重裝炸藥進行爆炸。處理瞎炮應指定專人,在處理完之前,一律不允許他人進入險處(包括夜間)。
⑹炸藥和雷管的運輸和存放,按照公安部有關文件規定,由專人保管,嚴格領發手續。
13、高空作業
⑴在高空作業,所有器材均應堆放穩妥,所有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防止墜落傷人。
⑵非排除障礙人員,一律不準攀登腳手架、井字架、起重臂,井架吊籠嚴禁乘人上下。
⑶腳手架必須綁扎牢固,符合規定,并不得超載使用,用鋼管搭設腳手架,禁止使用彎扁或有裂縫的鋼管,各種扣件要完好無損,連接牢固。高層建筑的腳手架要嚴格按施工方案和有關規定搭設,腳手架上下要搭設斜道或梯子,并應有相應的防滑措施,欄桿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安裝金屬腳手架時,如遇有電氣配線的設備,在安裝和使用期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發生事故。
⑸用于垂直運輸的井字架、門式架必須按規定設置纜風繩(嚴禁用鋼筋,其地錨應牢固),或與建筑物聯接,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時,應要裝避雷接地裝置。
⑹對于從事高空作業的員工,必須進行體格檢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壓、心臟病、長期病號復工期等人員和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從事高空作業。
14、機電設備和吊裝作業
⑴電動機械和電器有照明拆除后,不能留有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保留,應將電源切斷,并將線頭絕緣。
⑵各種機具、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分,都要安裝保護裝置,如有保護裝置,操作者不同或者隨意拆除,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⑶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有防火、防潮等設施,各種線路嚴禁和金屬腳手架綁在一起,中間均應絕緣;各種扣件要完好無損,聯結牢固。高層建筑的腳手架要嚴格按施工方案和有關規定搭設,腳手架上下要搭設斜道和梯子,并應有相應的防滑措施,欄桿一定要符合要求。
⑷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均應檢查,并進行試吊,起重司機和指揮員有操作證,并必須熟悉起重機械的性能、起重物的重量,核對并統一指揮信號。如發生特殊緊急情況或信號錯誤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⑸起重時,起重臂上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堅決執行“十不吊”的原則。
⑹各式起重機應根據需要,設備高度限位器,起重力矩控制器,各種安全保險裝置,懸臂起重機起重量指示器應經常檢查是否靈敏可靠。
15、施工現場用電管理
⑴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持證上崗。新參加電氣工作人員,首先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以及技術培訓,在熟練工人的帶領指導下,跟班學習一段時間后,方可進行獨立作業,同時要求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掌握觸電的急救方法和安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方法。
⑵在中性點接地的低壓供電系統中,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
⑶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必須在4Ω以下,避雷接地和重復接地的電阻不得大于10Ω。
⑷在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線路中,決不允許一部分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采用接地保護,另一部分電氣設備采用接零保護。
⑸所有熔斷絲必須符合所通過的相應電流要求,嚴禁使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⑹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備線路,必須由經培訓或有電氣知識的專人負責,其它人員不得隨意拆除,以確保用電安全。
上一篇: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下一篇:安全檔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