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鍋爐房屬安全重地,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其它人員進入應辦理登記手續。
二、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回檢查制度。
三、電器、線路和照明設施要加強安全保護,嚴禁攜帶危險品、易燃易爆品進入鍋爐房。
四、鍋爐在運行和壓火期間,房門不準上鎖或閂住,壓火期間要安排人員監視。
五、鍋爐房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嚴格管理,不準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六、鍋爐房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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