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本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能夠嚴格按規章制度進行操作,特制定施工現場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本施工單位人員、設備、電器和機械等的安全管理情況。
2、負責制定本施工單位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負責本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嚴禁閑雜人員和車輛進入作業區。嚴禁夜間和惡劣天氣施工。
4、若施工現場內有危險區、采空區,邊坡有浮石或較陡的地方,應進行充填、設置柵欄,并懸掛警示標志。
5、對火工品庫、油庫以及存放領用的過剩炸藥堆放點,必須設置防爆、防火等危險警示標志。
6、負責本施工段工作面最終邊坡的臺階坡面角,達到設計要求。
7、負責洞室爆破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審批,爆破必須在白天進行,禁止夜間放炮。
8、作業人員在超過2米的高度作業時,應佩帶安全帶。
9、爆破材料的領用、保管和使用必須執行帳、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嚴禁使用變質失效的炸藥。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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