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規范高處作業安全制度,預防和減少從事高處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事故的產生,確保單位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單位范圍內距地面2米以上進行的各種作業活動。
3 管理規定
3.1 高處作業的安全規定
3.1.1 應預先對高處作業現場進行勘察,確定高處作業方案,并提出安全保護措施。
3.1.2 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身體必須健康,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的人員不能從事高處作業。
3.1.3 高處作業前單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高處作業常識、操作規程的培訓。危險性較大崗位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
3.1.4 高處作業機械和登高裝置應確保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并在作業實施前進行、確認。
3.1.5 根據現場需要,應采取安全布控措施(如設置錐形標、限速標志、隔離帶(線)、警示牌等),確保齊全、有效。
3.1.6 必須設置有牢固的可供人員站立的作業平臺,并設置供操作者上下的安全梯臺。
3.1.7 不需帶電作業的應盡可能不帶電作業。作業時應有監護人員,嚴禁單人實施高處作業。
3.1.8 作業時應明確一人進行現場的統一指揮,高處作業人員衣著要靈活、輕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和帶釘鞋和易滑鞋,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3.1.9 作業時,材料與工具應妥善放置,防止墜落,嚴禁拋、甩傳遞;作業所用的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
3.1.10 嚴禁作業人員酒后作業,作業過程嚴禁嬉戲、打鬧。
3.2 單梯作業安全規定
3.2.1 單梯作業,梯子與地面的夾角應為60--70°。
3.2.2 梯腳應置于平實的基礎上或設防滑裝置。
3.2.3 梯子兩柱應平穩地牢靠于物體上。
3.2.4 單梯用于上下工作臺時,應高出工作臺1米,以做扶手用。
3.2.5 站在梯上工作時,應一手扶梯柱工作,否則應佩戴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穩固的物體上。
3.2.6 若梯子架在通道上或門邊時,應安排一人在梯下看守,以免梯子被意外推翻。
3.2.7 不允許兩人同時爬梯。
3.2.8 梯子不能缺檔,更不能墊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