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遵照國家和上海地區頒發的施工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有關規定。履行工程質量監督職責,根據設計對工程質量的要求,施工組織設計院的質保技術措施的內容,負責制定和執行工程計劃。
2、負責對進場材料、構件、成品、半成品、設備、器材、以及現場制做的砼,砂漿、預制和加工構件等的質量監督(包括對質保試驗資料)和驗證工作,對劣質產品有權讓材料員退換。
3、協同施工員進行定位放線及復查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4、負責對分部分項工程的內部檢測等級評定,對不合格項目有權令其返工甚至合格,才能準許轉入下道工序做層層把好質量關。
5、負責對班組、個人所完成工程量的質量驗收工作,對質量低劣,經指出屢教不改者,有權按規定處罰。
6、負責對職工進行質量控制和職業道德教育,以及質量技術指揮和質量技術交底工作。深入現場,及時反映質量動態,找出原因,提出改進質量的措施,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
7、參加上級組織的質量檢查活動,接受上級指導和批評,負責監督整改事項的實施,參加隱蔽工程的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負責整理和向資料員提供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并對現場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進行落實檢查。
8、協助做好IS09002系列質量體系里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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