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禁在禁煙區域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水上作業不按規定穿戴救生衣、道路作業不穿戴反光信號服,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涉爆作業,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違反操作規程進行用火、起重、臨時用電作業,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在炸藥存放點、包藥點、炮點警戒區域內使用無線通訊工具,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火工器材的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監護人員擅離崗位,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違反規定采購、運輸、貯存、使用、銷毀火工器材,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在無監護措施的情況下單獨進入沙漠、沼澤、森林、山區、灘涂等特殊區域內作業,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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