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必要途徑;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長效制度;是政府實施安全生產分類指導、分級監管的重要依據;是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中提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要求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要在2013年底前,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下企業要在2015年前實現達標。這說明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以及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的決心。但是,從筆者近兩年來參與安全標準化考評工作看,很多基層安監部門在推進該工作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必須正視、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全面推動工貿企業創建標準化缺乏硬抓手,沒有強有力的法律、法規做依據。
工貿企業不同于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等發證企業,標準化工作可以直接與行政許可工作掛鉤,工貿企業標準化工作是一項非強制性工作,僅有相關文件、沒有具體可操作的法律、法規做依據,缺乏推動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有力抓手,影響了安全標準化工作的廣泛深入開展,甚至出現抵觸情緒。
(二)企業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積極性不高,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政策,觀望心理比較普遍。
由于缺乏面向企業的行之有效的激勵約束政策,很多企業被動應付,觀望心理嚴重,不愿意當先頭兵,認為創建標準化并不能給企業帶來什么實質好處,缺乏主動參與的積極性。安監部門又難以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去督促工貿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目前,很多地方的工貿企業標準化工作主要依靠對基層局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來推動(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納入對縣、區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進行量化打分)。這種一級壓一級的剛性要求從實際情況看,顯得機械被動,效果并不好,基層安監部門更是苦口婆說苦不堪言啊。
(三)中介機構評審收費不規范,導致標準化創建工作暫時受阻。
目前,安全標準化由評審單位進行評審,并收取一定的費用。從目前我市的情況看,費用多則七八萬,少則三四萬。對于中小型及效益不是很好的企業而言,負擔不小。況且企業本就不愿為開展標準化創建的中介技術服務費用買單,收費過高,在一定程度上更打擊了企業的創建積極性,成為順利推進工貿企業標準化工作難以突破的瓶頸。
(四)監管合力不夠,部分行業開展標準化創建進度過慢。
由安監部門直接監管行業領域的標準化建設開展比較順利,但是涉及到由其他主管部門監管的行業領域的標準化創建就相對滯后。主要原因是政府監管部門之間沒有形成合力,沒有明確牽頭部門,認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只是安監局的事情,與自己無關,督促所屬行業領域的企業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的力度不夠。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加強:
(一)在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現實背景下,制定出臺切實可行的適合工貿企業實際的激勵約束政策。
可從榮譽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等四個方面強化政策措施保障。諸如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與項目立項審批(核準)、融資貸款、保險費率、信貸信用等級評定、稅收優惠和企業申報上市、上市公司增發等涉及企業利益和企業榮譽的事項掛鉤,讓企業切實看到創建標準化的好處。
(二)盡快出臺有利于加快推進工貿企業標準化創建工作的、有梯次的中介機構評審收費標準。
尊重工貿企業監管實情,評審收費標準與直管的發證企業區別對待,合理收費。有些企業雖是當地行業龍頭企業,但企業經營時斷時續,效益差,投入標準化創建的資金缺乏保障,本著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收費不宜“一刀切”。正視目前并無有效的約束激勵政策的實際,建議以季度或半年為界,時間間隔不宜過長,收費先低后高,以分梯次的評審費用調動企業創建的積極性。評審中介機構和安監部門從全局出發,共同努力,積極推進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為安全生產大局作出應有的貢獻。
(三)嚴格標準化創建工作程序,減少評審過程中的行政干預,給企業自主選擇權。
安監部門受理申請后,建議由企業根據安監部門公布評審機構名單,自主選擇具備資質的評審機構進行評審,改變由安監部門指定評審單位的方式,避免出現中介機構獨家壟斷、收費過高現象,提高企業創建積極性,推動工貿企業標準化創建工作更好、更快開展。
(四)加大業務培訓和法規標準的宣貫工作力度。要制定總體培訓方案,落實培訓責任。采取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全覆蓋的培訓措施。
(五)把標準化建設與日常監管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加強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和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打非治違行動及提升企業安全管理,加快轉型升級緊密結合起來,推動創建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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