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擬立法落實企業董事的健康與安全責任
2004-07-21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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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safetyonline網站近日消息,英國健康與安全委員會(HSC)正在研究是否以法律形式要求企業的董事們采取負責任的措施來確保其企業遵守《健康與安全法》。按照現行的《健康與安全法》,安全責任由企業承擔,企業董事個人并無明確責任采取任何措施來確保其企業遵守《健康與安全法》。企業的董事們可以將有關的安全決策交給下級管理人員去落實,而他們自己則與企業在安全方面采取的行動完全無關。盡管健康與安全委員會承認董事們的工作和態度對于其企業能否遵守《健康與安全法》至關重要,但這個法律上的缺口的確存在。2000年6月,英國政府發表了一份題為《振興安全與健康工作》的戰略文件,表示有關的部長們擬在適當的時候,提出落實企業董事的健康與安全責任的立法議案,其中可能包括要求任命一名董事專門負責健康與安全工作,不設董事會的機構則由一名地位相當的負責人承擔此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