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從孩子抓起。早在1957年,法國的法律就規定,要把交通安全教育作為國民教育的內容之一,也就是交通安全課程。
鼓勵提前學習駕駛技術。按照法國在20世紀80年代作出的關于鼓勵提前學習駕駛技術的規定,青年從16歲起就可以學習駕駛汽車(學習時一般要求有人陪練)。但是,中學生參加學習駕駛技術的不多,其原因是青年學生的積極性不高,家長抽不出時間來陪練。
改革駕駛執照考核制度。盡管正式的全國汽車駕駛教育計劃規定了學習正確駕駛汽車(熟悉汽車、學會緊急剎車)應遵循的階段,但許多駕校仍只要求學員學會最低限度的知識和技術。法國一位駕校負責人辯解說:“這不是我們的過錯,青年人總是要求我們盡快給他們頒發監時駕駛執照。”統計表明,在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中,有四分之一的人是15歲至24歲的青年人。有關法律將規定上,嚴重違章的、駕駛經驗不足的車人(開車不滿兩年)必須進行“補課”。
經常檢查駕駛能力。在法國,好幾個省都已實行了司機繼續教育制度(每10年要進修一次)。按照這種制度,開車人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駕駛理論知識水平,甚至要定期接受駕駛技術檢查和體格檢查。此外,申請駕駛執照的人必須能夠看清楚15米至20米距離內的汽車牌照號碼。
交通監測雷達的設置應當合理。在法國,開車人都有這樣一種感覺:用于檢測違章行為的雷達都設在不是很危險的路段,交警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為國家收費”上。在發生交通事故最多的路段以及在市區學校附近,雷達安裝得不夠多。今后,新一代雷達將負責這些路段或地點的交通監視。
嚴格禁止酒后駕車。特別是周末,酒后駕車常常導致許多人喪命。但盡管如此,人們對酒后駕車這一錯誤仍然認識不足。據一個研究機構最近進行的調查,現在,每兩個駕車人中有一個承認自己酒后駕車。在對待酒后駕車的問題上,交通主管當局至少應當像對待超速行車那樣嚴厲。
加強道路安全設施。出于安全考慮,在法國,有人曾要砍掉路旁的梧桐樹。的確,有許多車毀人亡的事故是汽車撞擊固體障礙物(如樹木)的結果。但據一項研究表明,如果在某些路段的路旁設立一些安全“導軌”,許多人就可以避免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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