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治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一年來,我院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醫療廢物治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治理辦法》,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治理,現就我院醫療廢物處理情況匯報如下:
一、具體做法及成效
1、加強治理,專人負責。建立醫療廢物治理責任制,院長總負責;衛生院后勤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暫存、焚燒集中填埋的日常運作;各臨床科室明確專人負責醫療垃圾的治理工作;村衛生所負責人負責對本所醫療廢物的收集處置工作(轉送衛生院集中處置)。
2、依照國家《醫療廢物治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衛生氣構醫療廢物治理辦法》制定醫院醫療廢物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與村衛生所簽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合約;規范垃圾分類,明確人員職責;完善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建立應急組織;建立健全本院內部運送及集中處置村衛生所廢物的有關交接、登記的手續;保證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
3、年內對全院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了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治理工作的熟悉,并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治理人員進行了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設備操作、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4、今年全年共收集處置醫療廢物250公斤,其中院內228公斤,村衛生所22公斤;包括感染性廢物78公斤,損傷性廢物52公斤。
5、我院醫療垃圾全部使用專用袋密封包扎,包裝袋內容物不超過膠袋容量的3/4,不含血水及污水,袋口扎緊無泄漏。
6、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后,由使用科室負責初步消毒和毀形處理,再由后勤負責人到使用科室回收。回收時,與使用科室進行數量核對,簽名確認后按醫療垃圾包裝要求包裝密封,收集暫存按規定時間集中銷毀,并對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進行具體登記。
7、醫院禁止外來人員到各科室或垃圾點收、買、挑、撿各種垃圾。嚴禁一次性物品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杜絕任何人私留、私賣垃圾。
二、存在問題
1、部分醫護人員及村醫重視不夠,醫院還有部分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 。
2、村衛生所收集處置量較少,普及不夠。
3、市醫療垃圾處理機構到醫院收集運送不定時,造成部分醫療廢物散發異味。
安溪縣龍門中心衛生院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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