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應急辦:
為進一步做好全鄉突發事件風險應急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確保全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渠府辦函《關于開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鄉組織了相關人員在全鄉范圍內開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工作。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成立機構
為確保排查工作有序順利開展,我鄉成產了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鄉長為副組長,鄉安委會、綜治辦、警務室、司法所、水管站、衛生院、學校等單位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鄉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協調、督促、檢查及信息收集、材料上報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鄉各部門、單位已根據本單位、本行業的隱患治理要求,制定了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成立了機構,明確了職責。
二、深入開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2010年4月15日,我鄉召開了動員會,及時傳達了渠府辦函[2010]5號《關于開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并要求與會者切實搞好宣傳發動工作,廣泛宣傳開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背景、目的、意義、內容和時限,大力營造隱患專項整治活動的濃郁氣氛。二是確定重點,明確職責,合力開展隱患排查工作。根據排查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我鄉確定各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是排查、評估和整改風險隱患的責任主體,負責本單位、本區域風險隱患的日常排查整改工作。通過對可能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和嚴重的危險源、危險區域、安全隱患、矛盾糾紛或不穩定因素等進行普查登記、分析評估,發現我鄉存在有3宗風險隱患:一是場鎮煙花爆竹經營點3處、液化氣經營點1處。經營點處于場鎮居民聚居處,且經營管理不規范,對場鎮123戶457人生命財產安全形成直接威脅。排查應急小組針對這一隱患,要求4處經營點進貨渠道正規,貨物倉儲管理規范,對其中處于居民集中的2處經營點要求及時遷離他處。二是峰坪村三、五社存在山體滑坡隱患。針對該隱患,鄉應急辦健全和完善了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建立了預警點2處,預警人員4名,信息預警網絡進一步完善。三是場鎮飲水安全問題。場鎮自來水水質較差,對場鎮用戶身體健康有影響。為加強飲水安全管理,鄉專門成立了水管站,配全相關水質處理設備和專人實施管理。
三、加強日常監管,夯實基礎工作
為了便于獲取風險隱患信息,我鄉依靠群眾,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健全風險隱患監測網絡。在鄉專門設立了二名信息員、各村(居)委設立一名信息聯絡員,并配備有移動電話和固定電話,由鄉給予一定數額的話費補助,以確保通信暢通。并對各村的信息聯絡員進行了培訓,使他們不斷豐富和獲取風險信息的手段和方法,以提高監測的靈敏性和實效性,同時,我鄉加強動態管理,對新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登記,對已不構成風險隱患的及時核銷;并根據各單位存在風險隱患的實際情況,制訂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確保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眾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強治理整改,建立長效機制
我鄉對近期可能存在和發生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明確責任,把風險隱患的治理整改和排查工作貫穿于排查的全過程,對可在短時期完成治理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風險隱患;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治理排除的,制訂整改方案和應對預案,落實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責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一旦事件發生,確保能夠妥善處置、減少損失。
五、下步工作計劃
按照縣委、縣政府排查監管突發事件安全隱患總體部署,針對存在的問題,把治理隱患、預防事故作為安全工作的著眼點和落腳點。
(一)繼續積極深入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對少數思想認識不到位、隱患嚴重、專項行動進展遲緩的單位的檢查監督指導,對可能發生事故的各個環節進行重點排查,及時整改消除可能釀成事故的重大隱患。
(二)認真組織引導各村(居)委開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加強督促檢查工作。鄉政府將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各村、深入單位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實情,發現問題,總結經驗。
(四)充分發揮鄉村信息員的作用,做到信息及時反饋。
(五)創新機制和方法,推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的深化。廣泛發動職工群眾,搞好群查、群防、群治,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及重大危險源分級管理制度。
(六)做好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信息工作。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隱患認真進行統計和分析評估,及時向上級報送相關信息。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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