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委的安全生產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級各有關部門的關心和州安委會的指導幫助下,按照“管行業要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生產”這一主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及州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決策和部署,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積極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支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及設備,督促指導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重點抓好煤炭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電煤生產及電力安全運行、民爆安全管理等工作,上半年,全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保障了全州工業經濟各項工作穩步發展。
一、基本情況
(一)主要工業經濟運行情況
我州認真貫徹落實省、州政府一系列穩增長政策措施,工業經濟穩步回升,企業效益略有好轉,二季度,大部分縣市呈現恢復增長態勢,但重點行業中,冶金行業對全州形成負拉動,重點縣市中個舊、開遠尚未扭負為正,全州工業經濟仍未完成時序進度,今后的形勢仍不容樂觀。1-5月,州域全部工業總產值完成474.4億元,同比增長0.2%,其中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完成405.4億元,同比增長1.0%,增速比上月提高2.1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減緩17.3個百分點;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137.1億元,僅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30.0%,欠時序進度11.7個百分點,同比增長3.6%,增速比上月提高2.4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減緩12.2個百分點。
(二)1-6月,我州轄區內原煤產量累計完成485.95萬噸,同比下降15.02%。其中:省屬國有煤礦原煤產量415.53萬噸,同比下降14.18%;地方煤礦原煤產量70.42萬噸,同比下降19.65%。州轄區煤炭企業完成工業總產值20.68 億元,同比下降14.5%。其中:省屬國有煤礦完成工業總產值10.2億元,同比下降15.14%;地方煤礦完成工業總產值 10.48億元,同比下降13.87%。1-5月焦炭產量52.92萬噸,同比下降 23.16%。
(三)電煤任務完成情況:2014年省工信委下達紅河州電煤供應任務490萬噸。截止6月23日,紅河州共完成電煤供應257.36萬噸,日均供應電煤1.72萬噸,完成年初省級下達目標任務數的52.52%,超進度10.86個百分點。其中:小龍潭礦務局完成167.28萬噸,日均供應電煤1.12萬噸。
(四)安全指標控制情況:地方合法煤礦1-6月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煤炭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趨于穩定。
二、我委在行業安全生產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4年,我委高度重視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繼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切實加強全州地方煤礦、電力、民爆、冶金、建材等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督促指導,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加強安全設施建設,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督促工業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不斷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切實落實好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切實抓好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紅河州工信委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 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領導班子個人,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安全生產“黨政同責”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 的管理體制,從源頭上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年初召開的工業經濟會議,對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部署,與各縣市工信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我委成立了委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機構,委領導與職能科室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二)落實“春節”“兩會”期間煤礦停產檢修和應急值守工作。在春節、兩會期間,各縣市人民政府、行業管理(監管)部門按照省、州有關文件要求,加強對煤礦各生產系統、制度落實及防“三超”、“三違”等方面的檢查力度,深入煤礦指導企業對春節放假、停產檢修的安排部署,落實煤礦領導帶班和應急值守工作,確保春節、兩會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和信息暢通。
(三)認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一步強化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基礎管理、現場管理,隱患治理整改,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切實把“兩個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督促指導各產煤縣市人民政府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分時段、分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積極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煤炭行業方面:1-6月全州煤炭行業(安全監管)部門認真開展聯合執法和專項督查檢查,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2646人(次),檢查煤礦企業845礦(次),打擊非法開采198人(次),炸封取締非法煤礦井(坑)26口,投入打擊非法開采專項行動資金 6.8萬元,檢查發現安全隱患4047條,整改3999條,整改率98.8%;下達執法文書756份,經濟處罰4.8萬元。通過開展煤礦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促進了煤礦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水平的提高,推進了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民爆行業方面:紅河州現有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3戶,年生產能力24000噸(不含硝酸銨),銷售企業1戶(12個銷售網點),年銷售量18000噸左右,按照《云南省國防科工局關于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科工局民爆﹝2014﹞73號)和州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要求我委民爆物品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州民爆物品行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對查出的安全了隱患做了整改,并制定了相應的措施,全州轄區內生產和銷售企業無違法行為,無“四超三違法”現象,都制定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在行業主管部門進行了備案,并組織職工對預案進行了培訓和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正在進行前期準備和培訓等相關工作。電力保障工作方面: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認真做好全州2014年已建成水電站防汛安全工作,全面落實防汛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全州水電站防汛設施安全度汛工作,我委于2014年3月19日已將建成水電站安全度汛檢查工作布置安排到全州各相關縣市,下發了《關于開展2014年水電站防洪度汛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按照《紅河州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組織開展2014年全州重要設施防汛檢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州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的相關要求,由我委牽頭與州林業局、州委宣傳部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裝機容量在5萬千瓦及以上已建成投運并通過驗收移交的水電站進行了集中檢查。通過督查檢查,各級各部門領導重視,責任到位,電力企業落實責任,認真開展汛前自檢自查工作,制定完善水電站安全度汛方案及應急預案,確保信息通暢,汛前搶險物資準備較充分。
(四)認真開展煤礦瓦斯治理工作。全州地方煤礦共有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10對,1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8對高瓦斯礦井已經通過省級瓦斯防治能力的評估,具備瓦斯防治能力,1對高瓦斯礦井(小團山二礦四號井)的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工作正在開展,同時,為加快構建“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體系,2014年,按照《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煤礦瓦斯防治專家會診工作的通知》(云工信煤行[2014]201號)文件要求,督促各煤礦企業切實推進煤礦瓦斯防治專家會診工作,目前,我州地方煤礦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專家會診工作已經結束,各礦井將按專家會診報告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
(五)全力推進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和整頓關閉。為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意見》(云政發〔2014〕18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省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立即停產整頓的通知》(云政辦發〔2014〕19號)、《紅河州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意見》(紅政發〔2014〕58號)及州政府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委在州委、州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力推進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和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一是督促各產煤縣市嚴格執行9萬噸以下小煤礦的停產(建)工作,停產整頓期間只進行礦井抽風排水,并明確一名副科級領導包保和駐礦監督,確保盯死、盯牢、盯實,防明停暗開,私自開采行為發生。二是督促產煤縣市成立了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根據“三個一批”的要求和省、州的工作部署,結合整頓關閉的計劃和目標,編制本縣市《煤炭產業轉型升級方案》,積極開展煤炭轉型升級工作。目前,我州5個產煤縣市(屏邊縣只有1對礦井不編制)委托云南省地方煤礦設計院編制的方案初稿已經完成,并于2014年6月26日經紅河州煤礦整頓關閉聯席會議初步審查,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照報批程序上報省煤礦整頓關閉聯席會議審查。三是在州人民政府與各產煤縣市政府簽訂的煤炭產業轉型升級《目標責任書》基礎上,通過各產煤縣市政府上報,全州確定2014到2015年關閉退出礦井25對,其中:2014年關閉17對,2015年關閉退出8對,比省與州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多關閉退出2對,比州與產煤縣市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多關閉1對)。
(六)落實工作措施力保電煤供應。為切實做好2014年電煤供應保障工作,根據《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下達2014年電煤供應計劃的通知》(云工信電力〔2014〕59號)文件精神,一是及時下發了《紅河州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下達2014年電煤供應計劃的通知》(紅工信發〔2014〕33號),將下達的電煤供應任務作為指令性任務,分解到相關產煤縣市(開遠、彌勒)和企業,并要求開遠、彌勒工商信局要高度重視電煤供應工作,抓好落實。二是督促電煤供應企業與電廠雙方在簽訂2014年供煤合同,并將電煤供應任務分解情況及電煤合同簽訂情況上報州工信委。三是強化電煤質量動態監測,嚴厲打擊電煤供應中摻雜使假的供煤企業,維護正常的電煤供應秩序。四是加強與公路管理部門和石油公司的溝通協調,保障電煤運輸道路暢通和電煤運輸車輛成品柴油供應,確保電廠的電煤供應。
(七)認真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我委始終將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宣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和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素質作為安全生產的基礎和重要工作來抓,采取多種方式開展行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從業人員工作培訓工作,認真指導各產煤縣市和工業企業開展“六月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積極參加6月16日蒙自南湖廣場“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組織“安全生產月”電力安全宣傳活動,大力宣傳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人民群眾的電力設施保護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用電知識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安全用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活動中設置咨詢臺一個、《電力設施保護》展板24塊,發放了《電力設施保護》、《安全用電知識》等宣傳品3500份。
我委積極指導培訓單位對行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上半年,我州兩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共培訓各類人員23期4049人,其中:特種作業人員培(復)訓班3期,403人;培訓新老工人20期3570人,送培煤礦法人、礦長、技術負責人76人。當前,我州9萬噸以下的煤礦全部停產整頓,只進行通風和排水,煤炭行業正常培訓工作暫未開展。
(八)積極參加應急演練,認真執行信息報送制度。我委按照州安委辦的要求,積極參加工業企業應急演練和煤礦較大以上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6月18日我委組織參加了紅河州拖白煤礦應急預案綜合演練,通過演練,增強煤礦職工在事故發生時的自我保護能力,提高應急安全意識,自救互救和應變的能力。同時我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工作,對上級和州安委辦組織的督查檢查及部門開展的工作及時上報有關工作材料和信息,按要求及時上報行業安全生產及管理事務的各種資料和報表,做到準確、全面。
(九)主動配合,完成各項綜合事務。按照工作職責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動配合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積極參加州委、州政府和州安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各種會議,及時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安委會交辦的各項綜合事務。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州的部分工業企業在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
1、我州小煤礦地質條件復雜,開采工藝落后,裝備差、規模小,普遍缺乏專業技術人才,煤礦安全技術保障程度低;產業鏈短,部分煤礦只圖眼前利益,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措施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安全投入資金不足,安全隱患較多。
2、我州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困難多,壓力大。全州9萬噸/年及以下的停產整頓礦井長期停產到致井下巷道變形垮塌,帶來安全隱患;長期停產對我州電煤供應和煙農烤煙用煤帶來很大的影響;州、縣配套資金少,關閉礦井可能引發債權債務糾紛,社會維穩壓力大。
3、民爆物品行業管理個別縣市民爆物品銷售網點倉庫原有設施老化的現象,需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做好改擴建項目建設和硬件實施投入,確保硬件設施達到規范要求。部分民爆企業管理模式還是原用老一套國有企業的管理方法,與現行的市場經濟運行模式和管理方法相脫節,“等、靠、要”的思想嚴重,導致企業自身運行狀況跟不上市場經濟的發展。
4、大部份縣市物資公司民爆物品雷管庫未鋪設防靜電膠板,未設置雷管拆零臺。
5、在雷打灘電廠等水庫大壩上游有群眾進行漁業養殖,在汛期不僅對電站的泄洪產生影響,而且對漁民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也帶來很大威脅。雷打灘電廠水庫中漂浮大量生活垃圾,雖對電廠大壩不構成嚴重威脅,但對生態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6、部分小水電站防洪度汛方案及應急預案編寫不規范以及度汛方案、應急預案沒有上報有關部門審批、備案。部分水電站沙袋老化,需要進行更新。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繼續抓好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和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指導各產煤市縣繼續完善轉型升級方案,加快方案的報審,按照批復的煤炭產業轉型升級方案大力推進我州煤礦改造升級和機械化工作。
2、繼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技術管理和行業管理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與日常監管結合起來,堅決遏制事故發生。
3、監督各行業企業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安全操作、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行業職業安全健康防治、監管、控制和服務體系,不斷提高職工生活質量和改善工作環境。
4、配合安全監管部門抓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及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在夯實原煤礦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三級”標的基礎上,改革采煤方法,積極推廣應用柔性掩護支架采煤方法,逐步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藝、支護工藝,并督促煤礦企業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5、加強煤礦礦井瓦斯管理和防治水工作。完善礦井通風系統,健全通風設施,加強局部通風管理,確保通風系統合理可靠。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 編制年度水害防治計劃,開展煤礦瓦斯、水、火等隱蔽致災因素普查,落實“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預測預報、先治后采”的工作要求,加強雨季“三防”和水害應急預案等工作。
6、深入開展打非治違,鞏固專項整治成果。繼續嚴厲打擊行業領域內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7、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管理規程》;積極做好企業的搬遷和改擴建工作,使州內部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線及炸藥庫通過搬遷、改擴建等方式,符合生產技術要求和安全標準。
8、督促未設置雷管拆零臺的物資公司在安全標準化建設評審之前,完成防靜電膠板的鋪設和拆零臺的施工工作。
9、督促用電企業按照《云南省電力用戶安全用電管理辦法》的要求,積極參加進網電工作業許可證的培訓工作,提高電氣設備管理、電氣操作技術水平。
10、督促水電站加強防汛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實行日報告制度,及時準確掌握水情、雨情,汛情;切實落實設備物資儲備;加強搶險隊伍建設和演練;對應急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提高搶險救災能力,確保水電站安全度汛。
紅河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委
2014年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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