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是生產力發展和工業化水平提高的產物,是當今世界發展的趨勢。目前,我國城市人口增至5.4億,城市化率達到41.8%。由于城市化進程加快帶來的負面效應之一就是,城市火災隱患增多,災害事故頻繁。然而在城市快速發展的今天,我國城市消防基礎設施落后、防災救災力量薄弱,效率低下,如不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勢必影響構建和諧社會和可持續發展戰略。
進入21世紀,全世界城市人口已經超過農村,占總人口50%以上。1978年到2005年,中國城鎮化水平由17.9%提高到41.8%,城市人口由1.7億增加到5.4億,據建設部專家預測:“從2005年起未來20年,我國城市化將進入高速發展時期,中國城市化率將增長到55%左右,城市人口將增加到8.3—8.7億。1949年新中國剛成立時有城市136個,2005年已達到690個,另有建制鎮20312個,到2010年,我國城鎮總人口將達到6億左右,城市化水平達到45%,目前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的50%、工業產值的70%、工業利稅的80%都產生于城市,90%以上的科技力量和高等教育集中在城市,金融、通迅、高科技產業等都以城市為載體。
一、城市化發展需要消防安全保障
1.城市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是人類活動的中心舞臺,伴隨現代化水平的快速發展,城市人口集中、建筑集中、財富集中、活動集中、生產集中的聚集效應,不僅表現在經濟快速增長方面,而且體現在消防安全文化方面。由于城市發展過快,城市化給消防安全帶來了一系列負面效應,諸如火災隱患增多、消防警力不足、裝備滯后、搶險救援和火災事故日益突出。地震、臺風、爆炸、恐怖襲擊等產生的次生火災災害時時威脅著人們安全。根據《中國火災年鑒》統計,21世紀前五年,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年均達16億元。這些經濟損失不包括因火災導致停產、人員傷亡、消防撲救開支、防火工程費用、保險賠付等原因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城市化快速發展促使工業園、軟件園、高新技術開發園、居住區、商貿區應運而生。城市規模快速擴大,而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急劇增加,潛在危機隨時有可能爆發,威脅城市的安全,甚至影響經濟快速穩步發展。美國9·11事件瞬間造成成千上萬人員傷亡和幾百億美元的財產損失,直接影響到美國經濟增長和國家安全戰略。我國吉林吉化公司雙苯胺廠11·3火災,給下游空氣和河流造成大面積污染,幾萬人轉移,黑龍江嚴重污染,哈爾濱連續停水四天,造成的經濟損失無法估計,嚴重影響了當地生產生活秩序。
2.隨著城市化發展,消費結構、生產方式向多元化發展,公共場所、大型商場、高層建筑、企業等場所生產用油、用氣、用電的消耗越來越大,所帶來的危險越來越高。人們期盼著科學合理的消防規劃盡快出臺,并得到有效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明確在今后五年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中,要堅持城鎮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按照循序漸進、合理布局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建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嚴格安全執法,加強安全設施建設,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發生,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十一五規劃對今后城市化發展等消防安全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健全消防法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城鎮消防規劃,改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嚴格執法,服務群眾,推進消防管理體制改革,提高處置突發性事件能力、抑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是今后消防工作改革的著力點。隨著經濟快速發展,消防安全將面臨越來越繁重的任務,需要全社會來關注解決消防安全問題,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3.對城市安全的新認識
城市化發展的過程,一般是由經濟產業化、人口集中化、社會生活方式文明化所引起的城市人口不斷聚集、城市地域范圍不斷擴大,城鄉差別不斷縮小的一種發展過程。城市化發展程度指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城市人口數與人口總數的比率。從城市可持續發展與消防安全觀點來看:“城市是包括政治、經濟、文化、自然與安全等因素在內的和諧社會,在現代及未來城市要體現出良好的安全生態環境”。未來世界被認為是一個“城市的世界”,城市安全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而消防安全是城市防災減災重點。由于城市功能現代化,基礎設施多樣化,生產區域集中,生活用電、用油、用氣聚增。商貿中心、港口、地鐵、通信線路、燃氣管道站等設施密布城市各個角落,系統之間相互聯系和影響越來越緊密,一旦發生災害,就會產生連鎖反應,如地震、恐怖襲擊、爆炸等產生的次生災害,使得火災復雜化,處理不好往往可能造成城市功能大面積或局部癱瘓,而且這種災害往往具有突發性和不定性,隨時有可能爆發。給火災撲救工作帶來困難。美國9·11事件,三百多名消防隊員葬身火海,交通癱瘓,人心恐慌,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吉林吉化公司雙苯廠11·3火災,給松花江下游城市哈爾濱造成供水系統癱瘓,生產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影響。因此,隨著城市化發展,各種災害增加,系統之間聯系越來越復雜,后果越來越嚴重,需要我們尋求科學對策,加以管理和控制。火災已成為城市化發展中的重大隱患。
二、城市火災損失與消防投入
1.火災損失與滅火投入
20世紀50年代,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年均5千萬元左右,60年代,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年均1.2億元左右,70年代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年均2.5億元,80年代,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年均4億元左右,而到90年代,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年均12.4億元,21世紀頭五年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年均達16億元。1950年至2003年的53年間,全國共發生火災417.7萬起,直接經濟損失243.4億元,死亡人員17.5萬,傷人32.9萬。火災造成幾百億元的經濟損失和幾十萬人的傷亡,相當于吞噬了一個市(縣)級建制單位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火災災害已遠遠超過其他災害種類,已嚴重威脅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一些城市建設缺乏前瞻性,出現了大量諸如安全方面的隱患:一是消防規劃不到位。二、三產業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礎施設沒有得到有效落實,導致“城中村”產生。湖南省衡陽市在半年內發生的兩起特大火災之后,市規劃局查出消防通道存在301處隱患,需要開通消防通道而拆除的建筑71085.7平方米。二是“城中城”效應產生新的安全隱患。隨著商貿城、娛樂城、化工城、飲食城、建材城等物質財富的集聚,單體建筑、單體空間規模“城市化”、導致人們生產生活頻繁,使用大量易燃材料裝修,防火分隔、消防設施安裝不到位等諸多安全隱患。三是消防設施落后,經費投入不足,人們消防
安全意識淡薄,缺乏消防安全教育,違法生產導致的人為隱患時有發生。廣州市政府投資8億元建消防通道,反應了21世紀我國城市化發展導致城市消防安全問題的復雜性和艱巨性。
2.搶險救援投入
我國《消防法》規定:“公安消防隊伍除保證完成本法規定的火災撲救工作外,還應當參加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其范圍一般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參加處置各種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的救援工作。二是在發生水災、火災、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時參加抗災救災。三是在發生各種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有人員遇險的情況下,參加救人和救險。四是在重要的市政公用設施和關鍵性生產設備發生故障需要參加搶險救援。五是當地政府和群眾需要的其他社會救援工作。公安消防部隊參加搶險救援的主要任務是充分發揮人員和裝備的作用。積極營救急待救助的人員,盡力消除險情或者控制事態的發展。這是時代和經濟發展的需要。目前,我國雖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了防洪救災、地震救災、生產事故救災、醫療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體系,但是在實際工作當中,除遇到重大洪水、地震等災害,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同時參加救援任務外,更多更險更難的救援任務還是由消防部隊來完成的,消防部隊在保衛人民群眾生命財產,保衛經濟建設的過程中,忠實履行著消防法賦予的搶險救援職責,在救災中,發揮著尖刀的作用。2004年4月16日凌晨,重慶天原化工總廠氯氣泄漏事故及2003年12月23日重慶開縣天然氣特大井噴事故,消防官兵奮斗在一線,控制危險源的擴散,組織疏散群眾21.5萬人,避免了爆炸事故的發生。根據《中國消防年鑒》統計,從1997年到2003年,全國消防部隊參加搶險救援47.4萬起,出動車輛65.5萬次,出動人員374.8萬人。如果把1997至2003年發生的火災計算在內,那么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次數高達183.6萬起。搶救人員62907人,保護人民財產價值1278億元,平均每天滅火救援718.6次。1997年廈門支隊參加搶險救援84起,到1999年增至392起,出警比例從21.4%提高到59.6%,出現了年參與搶險救援次數超過撲救火災起數。隨著城市化的發展,生產生活活動頻繁,各種危險因素增加,搶險救援任務將越來越繁重。
1978年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只有193個城市,目前城市數量已經達到690個,城市區域面積由1990年的12856平方公里擴大到2003年的3萬平方公里,如果按建站標準規劃建設,應建4267個消防站,而實際只有2807個消防站;只達到應建的59.4%,欠賬40.6%,需新建1460個消防站才能滿足目前要求。城市消防規劃、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車等設施均欠賬在27%以上。如果每個消防站按500萬元計算,全國缺口資金達73億元,把消火栓、消防車及特勤裝備的欠賬計算在內,全國消防基礎設施欠賬缺口資金達220億元左右,增長建設遠遠落后城市化發展的需要,矛盾日益突出,搶險救援和火災日益頻繁,城市火災危害的威脅正在不斷加劇。消防警力與改革開放之初相比,只增長10%,幾乎保持在當初的規模水平(除少數大中城市政府出編出經費聘用合同制人員之外),而消防監督工作及滅火救援任務是當初的10倍和6倍,火災起數增長了600%,消防搶險救援從無到有,年均搶險次數接近火災次數,城市建設項目、消防重點單位、公共娛樂場所、防火安全檢查等監督任務均是當初的10倍以上,消防官兵所承受的工作壓力導致工作質量下降。城市化快速發展,帶來了災害的多元化和復雜化。比如毒氣泄漏、恐怖襲擊、爆炸等帶來的火災,依據現有消防裝備,很難滿足頻發的火災救援等社會需要。城市舊城區、棚戶區改造難度大,改造成本高,無防火間距,無消防通道,無消防水源,居民消防意識差。許多新開發的工業園、科技園里未設消火栓,消防設施建設沒有與城市建設同步進行,舊賬未補,又欠新賬。城中村、樓中村現象普遍存在,消防規劃得不到有效落實。湖南衡陽兩起大火燒出了城市消防通道安全隱患301處,需要開通消防通道而拆除的建筑7萬多平方米,圍墻3029米。三峽庫區移民新城建設過程中,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建筑超過上百萬平方米,按照國家標準,重慶至少要配套建設108個消防站,但實際的消防站建設率只有50%,要有效地保護經濟建設和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值得社會及各級政府部門的思考。
三、對策思考
1.規范消防安全投資渠道
隨著我國城市化發展,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將不斷擴大,如何使有限資金得到科學合理的使用,最大限度滿足當前消防安全的需要,規范消防安全投資渠道是促進我國消防總體水平穩步提高的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我國《消防法》第八條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負責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消防法明確了城市人民政府應承擔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任務。從最近幾年來看,各級政府對消防安全投資力度在不斷加大,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得到逐步加強,消防基礎設施的欠賬率平均從50%下降到目前的27%左右,極大地緩解了一些基層大隊無營房或裝備條件差的狀況,一些新型特勤裝備逐步配置到基層,舊城區、棚戶區改造力度明顯加快,城市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改善。但是,這種“國家專項補貼與地方配套投入相結合”的辦法不是長久之策,只能滿足一時之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能是權宜之計,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本質。2005年,全國消防部隊參加滅火搶險救援44.4萬次,頻率之高、任務之重、損耗之大可想而知,應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災害背后沒有充裕的物質基礎保障,必然帶來隱患。
消防也是典型公共產品,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消防投入的規模,通常可用兩個指標來衡量:一是消防經費占當年財政支出的比重;二是消防經費支出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前者是從財政承受能力上來考慮的,后者是從國家經濟實力上考慮的。西方發達國家消防機構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平均在0.26%,英國占0.21%,美國占0.24%,日本占0.33%。建筑防火費用,英國占2.6%,日本占2.5%,美國占2.3%(中國消防年鑒1999-2001年數據)。從我國情況看,消防機構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平均在0.056%左右,遠遠落后西方發達國家,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費用80%以上的城市人民政府沒有列入預算管理。《消防法》對城市消防基礎設施維護保障經費和消防機構行政業務經費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要求將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而由四部委制定的我國《城市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第七章規定: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應當列入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其維修費用在城市維護中列支;城市公安消防部門所需行政經費和業務性開支,按公安部、財政部(82)公發(武)157號文件規定執行,該規定自公布執行到今、對完善我國消防經費投入渠道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政府
職能的轉變和市場化程度的提高,這樣的規定對于城市人民政府來說,明顯缺乏法律效力,難以起到保障作用。實踐證明,這種操作性不強,責任不明,內容不完善的“管理規定”已不適應當前城市化快速發展的要求。需要從當前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以法律的形式規范消防安全投資渠道,明確把消防機構行政業務經費、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消防科研、產品開發創新等經費保障納入各級城市人民政府財政預算管理,建立消防經費長效保障機制。
2.需要消防安全投資多元化
加強國際消防安全合作,引進外資。隨著人們對消防安全保障要求的不斷提高,現有消防基礎設施難以滿足經濟和社會化發展的需要。從現階段來看,我國消防基礎設施平均欠賬27%左右,消防經費嚴重不足,消防科技成果嚴重落后,先進裝備普及率低,創新能力不強,要改變這種狀況,被免走彎路、搞重復建設,我國應積極借鑒國外消防工作經驗,開展相互之間的合作:一是完善消防法律法規,鼓勵消防科研單位和企業加強國際間的合作,提高我國消防科技研發和產品轉化能力,重點研究生產一批實用、技術先進、自動化程度高的滅火和搶險救援裝備,緩解基層警力不足、任務重的狀況。
改變單純依靠政府投入,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投入體系,促進消防投入多元化、市場化、國際化,采取政府撥款、銀行貸款、外資利用、企業自籌等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多層次地籌集資金;利用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國際有關機構的資金支持,通過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一批國外先進、成熟、實用的技術和裝備,并吸收、消化和創新,提高我國消防裝備的研究、開發和創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
加強與國際金融保險業的合作,國際金融保險業進入中國已多年,必廣泛地涉及消防安全領域,國內的保險逐步與國際接軌,建筑、居宅、生產、娛樂場所等設施的完好程度都將影響是否承保和保費的高低,這將對我國消防安全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四是突出重點,把引進的資金投入到科研和企業研發方面。目前我國消防裝備多數價高質差,技術含量低,滅火效果差,與國外產品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集中一定的財力、人力,攻克一批技術難題,轉化科研成果,提高技術含量,降低產品成本,推廣使用先進裝備,提高滅火效率,這是解決我國消防基礎設施欠賬和推進消防事業向前發展的主要措施之一。
3.充分運用民營、個體資本,彌補消防安全投資的不足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促進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完善,城市化發展越快,人們對消防安全的需求越高,在各級人民政府對消防安全投資有限,引進外資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渠道不暢通的情況下,彌補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經費不足,充分吸收民間資本改善消防安全投資環境極其重要。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以后,非公有制經濟迅猛發展,其資本迅速進入城市改造、社區建設、房地產開發等領域,一些經營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國有企業單位,已公開出售部分股權,以入股等方式吸收民營資本的投資,這勢必影響消防安全的發展。部分資本已進入消防產品的生產、室內消防設施的安裝領域。城市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雖然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對投資商缺乏吸引力,但它是城市基礎設施的一部分,是城市減災防災設施之一。我國《消防法》和《城市消防規劃建設管理規定》,對運用民營資本建設還沒有明確的規定,需進一步規范,明確民營資本投資消防產業政策,引導民營、個體資本向消防科研、基礎設施等領域投資,多渠道、多層次籌集資金,改善現有條件,提高消防安全保衛經濟建設的能力。
四、結論
消防安全是城市化發展的重要保障,正確處理好發展與安全的關系,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城市火災日益突出,搶險救災任務越來越繁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經濟發展。面對城市化發展給消防安全帶來的矛盾,必須認真研究、制定措施,加大消防投入,提高保障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