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重點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2006-01-11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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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有重點煤礦在瓦斯防治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未嚴格執行“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防治方針
先抽后采方面:部分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裝備了瓦斯抽放系統的未堅持正常使用(僅在石門揭煤前使用、煤巷掘進及回采過程中基本上未使用)。
監測監控方面:監控系統甲烷傳感器配備不足(煤掘工作面回風流中普遍未安裝);對監控系統的維護工作不到位、出現故障時未及時排除、帶故障運行。
以風定產方面:部分礦井為保證采掘接替,掘進工作面布置過多,存在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串聯通風問題。
(二)突出礦井未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
一是未堅持預測預報;二是防突措施執行不嚴格:排放孔的深度、數量、角度不符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規定;三是效果檢驗工作未正常開展;四是安全防護措施未完全到位:工作面普遍未建立壓風自救系統、少反向風門、現有反向風門都不可靠(局扇風筒過風門段未使用裝有防逆流裝置的鐵風筒)、未堅持遠距離放出班炮、未按規定建立避難硐室、作業人員未隨身攜帶自救器等。
(三)瓦斯防治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極為短缺
近十五年來,煤礦專業技術人才呈現“老的離開、新的不來”局面,一方面是原有專業技術人員受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公開招考公務員、企業破產改制提前退養退休、外省招聘等多種因素影響,能夠離開的都離開了;另一方面因煤礦條件艱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幾乎沒有新畢業的采礦、通風等專業的煤炭高等院校畢業生到煤礦工作,煤礦專業技術人才已經嚴重短缺。
(四)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素質差
現在省屬國有煤礦的從業人員,尤其是井下采掘一線的工人,絕大部分都是農民工,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質低,加上煤礦企業對他們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不到位,其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差,不能適應國有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需要,低素質的人從事高風險的行業在國有煤礦中同樣存在,這與國有煤礦對工人的要求是不相適應的。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促使煤礦依法辦礦
一是地方煤礦安全監管不能缺位,必須明確省屬國有煤礦的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現在的省屬國有煤礦的安全監管基本上以自我管理為主,由哪個部門來對其履行地方煤礦安全監管職能,至今尚未明確,因此地方監管的執法一直未能正常展開。
二是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省屬國有煤礦的監管執法力度:過來有關部門在對省屬國有煤礦進行日常監管時很少進行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的行政處罰,這不利于其積極整改隱患,因此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在對省屬國有煤礦監管時必須加大執法力度,該罰款的罰款,該停產的堅決停產,以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國家必須采取得力措施解決省屬國有煤礦專業技術人員短缺的問題
一是現有煤炭高等院校要擴招采礦、通風專業的大學生;二是要筑巢引鳳,要切實提高到煤礦工作的大學生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確保其安心工作。
(三)要著力建設一支適應新形勢的國有煤礦工人隊伍
要多管齊下,建立一支適應新形勢的煤礦工人隊伍:國有煤礦工人是國有煤礦財富的創造者,但是國有煤礦收入分配存在問題,現在鄉鎮煤礦的工人工資遠遠高于國有煤礦工人工資,因此國家必須從政策層面提高國有煤礦工人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確保高素質的工人安心在國有煤礦工作;煤礦企業要嚴把國有煤礦工人錄用關: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的不能進國有煤礦;煤礦企業要按規定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其具備基本的安全技能和強烈的自我保護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