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地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工作深入推進,小煤礦逐步完成兼并重組任務陸續復工復產,各級各部門將面臨著煤礦因長期 “雙停”造成的安全隱患突出,煤礦兼并重組移交后人員結構復雜、思想混亂、矛盾突出、體制不順、監管模式有待研究等諸多問題,正處在各種關系的磨合期、適應期和矛盾的多發期,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安全監管壓力異常巨大,必須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創新方法,狠抓落實,確保安全。
抓兼并重組,確保煤礦發展檔次提得更高。積極督促兼并重組主體企業積極對小煤礦實施兼并重組,必須以資金或資產的形式對煤礦企業絕對控股,全面接管小煤礦的生產經營活動,真正實現“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全面提升我市煤礦企業的發展檔次和水平。
抓責任落實,確保煤礦安全監管防線筑得更牢。進一步調整監管力量擺布,重點傾向監督監察和駐礦現場監管,并逐級量化安全監管責任,壓死任務,夯死責任,著力筑牢縣級領導包礦督導、鄉鎮包礦檢查、部門監督監察、駐礦現場監管、兼并主體嚴格管理、企業嚴格自律等堅強有力的安全監管防線,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盡職盡責。
抓措施執行,確保煤礦安全基礎夯得更實。對沒有移交礦井,不折不扣落實“兩到位”、“五控制”措施,確保“雙停”到位;對隱患整改礦井,不折不扣執行“兩嚴格一落實”(嚴格控制下井人數,嚴格控制作業地點,認真落實隱患整改方案)規定,確保礦井按規范整改;對復工復產礦井,嚴抓礦領導帶班下井,嚴抓瓦斯水害防治,嚴抓現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全市煤礦有序進行整改和生產。
抓監管創新,確保安全長效機制建的更活。進一步轉變理念,更新思路,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的煤礦安全監管新體制,使部門、鄉鎮、兼并重組主體企業和煤礦企業真正形成目標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力,切實提高安全監管效能,全力保持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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