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為強化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爆破安全管理和質量控制更上一層樓,我們參考《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拆除爆破安全規程》(GBl3533-92)、《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01-83)、《北京市建筑物構筑物拆除爆破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87)132號),并結合北京市有關爆破公司進行IS09001貫標要求,擬定了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及質量控制的工作程序,供爆破公司在拆除爆破工程中參考,并逐步完善之。
2.爆破工作程序
(1)爆破施工流程圖
(2)爆破項目部
①爆破項目部由公司經理指派有相關資質的爆破技術人員組成。
②爆破工程項目部由爆破設計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質量監督人員組成,一般爆破工程項目由有相應資質的爆破工程師擔任組長,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項目部由公司經理或總工程師直接領導。
③爆破工程項目部通常設項目經理1人,副經理1人或多人;下設工程技術組、質量安全組、材料設備組、后勤保障組、施工隊、應急組。
項目經理職責:對爆破工程負全面領導責任,是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整個爆破工程全過程的領導指揮和組織實施。項目經理必須有建設部門頒發的項目經理證和公安部頒發的相應級別爆破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副經理協助經理工作,經理不在位時,履行經理職責。
工程技術組:工程技術組設項目總工程師1人、技術人員若干人,主管項目生產和爆破施工全面技術管理工作,對項目經理負責,負責工程進度、質量、安全,負責成本管理,配合項目經理協調各方面關系等,同時提交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方案,進行施工技術交底,負責測量、測試和試驗工作等。工程技術組負責人必須有公安部頒發的相應級別爆破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
質量安全組:負責編制質量安全計劃,進行安全教育,組織質安檢查并通報檢查情況。負責安全防護、爆破警戒的落實,檢查每日施工質量和安全,提交質量、安全獎罰方案,有權根據質安檢查情況下達開、停工令。檢查領用和退還爆破器材情況(當日未用完的爆炸物品是否按規定退回,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等。
材料設備組:負責材料設備購買、調配、維修,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編制并落實施工機械計劃,施工材料計劃,滿足施工需要。定期檢查機械設備,提交機械設備定期保養和維修計劃等。
后勤保障組:根據施工進度安排防護材料的采購、供應工作,準備爆破警戒時使用的器材,負責爆破器材的購買、運輸、保管和發放工作。負責購買、領用勞保用品和經理部的其它后勤管理工作。安排裝藥和起爆期間的安全警戒。
施工隊:根據工程需要設1個或多個施工隊。根據作業量配備人員、機械設備。施工隊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
應急組:突發事件應急組,由指揮部直接領導,負責處理施工和爆破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④爆破項目部成立后應立即制定項目實施計劃。
(3)爆破工程設計
①爆破設計前業主(甲方)應提供爆破對象的詳細圖紙資料,提供爆破作業區域及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和設備的分布圖,爆破設計人員應到現場詳細踏勘。
②爆破工程設計輸出文件??《爆破工程設計說明書》包括兩部分內容:爆破技術設計和爆破施工組織設計。
爆破技術設計內容包括:
a.工程概況,包括拆除物的狀況、爆區周圍環境、管線及市政設施分布情況、爆破拆除要求和目的等;
b.方案選擇,包括對拆除方法和方案進行比較,論證其安全性和合理性等;
c.爆破參數的確定,包括拆除范圍和高度的確定與計算,結構穩定分析,藥包參數及布置,起爆順序和延期時間等;
d.裝藥,包括炸藥品種選擇,單位炸藥消耗和單孔裝藥量計算,裝藥方法及裝填結構;
e.爆破網路設計,包括起爆器材選擇,起爆能源和方法,起爆網路連接形式和方法;
f.安全距離,包括計算爆破地震效應,空氣沖擊波、飛石、塌落影響范圍及其沖擊振動的安全距離、噪聲及警戒范圍,安全警戒人員的配置及音視信號的規定;
g.事故預防和處理技術,包括預計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控制,啞炮處理、不穩定結構物處理等處理方法;
h.技術設計附圖,包括爆區周圍環境平面圖,拆除物平面和剖面圖,藥包布置、裝填結構圖,起爆網路連接圖,安全警戒圖,市政設施等管線圖,安全防護與覆蓋措施附圖和設計說明。
爆破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
a.施工方法,包括方法、設備、機具和材料的選擇與數量;
b.組織管理,包括指揮管理機構,工作制度,施工順序和進度,監督檢查制度;
c.施工人員安排,包括工程總負責人、技術總負責人、爆破器材保管員、押運員及后勤保障人員以及各施工區域或部位的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配合施工人員的定崗、定責;
d.施工安全,包括炮孔驗收制度,爆破器材運輸、貯存要求,起爆藥包加工、裝填工藝和要求,爆區警戒方法、制度及起爆程序等;
e.爆破期限,包括預計的爆破施工時間與安排。
爆破設計文件必須滿足合同規定的要求,符合《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或《拆除爆破安全規程》(GBl3533-92)
所有爆破設計文件應有設計負責人、審核人、公司總工程師、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法人代表簽章。
(4)申請報批
①申請報批的文件包括:北京市爆破工程審批表、業主(甲方)實施爆破委托書、《爆破工程設計說明書》,包括:爆破技術設計和爆破施工組織設計、爆破周圍環境圖。
②所有申報文件須加蓋公章后上報,C級以下工程的申報材料一般不少于2份,B級以上工程的申報材料一般不少于3份。
③C級以下工程直接由分(縣)局主管局長審批;B級以上工程由分(縣)局簽署同意意見后,將申報材料報市公安局審批。
④分(縣)局的審批時限為5個工作日,市公安局的審批時限為10個工作日。
(5)委托監督
①B級以上爆破工程的施工必須有另一爆破公局實施監督,監督爆破公司應具備同等或以上爆破資質,監督工作負責人需持有公安部頒發的相應級別爆破技術人員安全作業證和建設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②監督單位由業主(甲方)委托,并出具委托書,也可以由公安部門指定。
③監督單位接到委托書后,應立即對爆破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方案進行評估,寫出初步評估意見。
④初步評估意見報送公安局后5d內召集專家評審會。評審會由監督單位主持。評審組專家成員可由北京工程爆破學會推薦,原則上應聘請有類似工程經驗的爆破專家評審。參審人數根據工程規模、技術難度確定,一般為3~9人。評審會應有公安局的相關負責人參加。
⑤評審會程序及內容:
評審會程序:施工單位設計人員匯報設計方案;監督單位匯報初步評估意見;專家進行評審。
評審內容包括:爆破區周圍環境的安全性;設計依據材料的完整性、可靠性;爆破選擇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設計方法和設計參數的合理性、準確性;起爆網路的安全性、可靠性;存在的有害效應及可能的影響范圍,有害效應控制措施的可靠性;可能發生事故的預防對策和搶救措施是否適當;施工組織及施工人員的素質等。
⑥監督單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寫出正式的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報告需經評估單位法人代表和技術總負責人簽字方可生效,評估單位應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⑦施工單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設計文件,提出正式的爆破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方案,修改后的爆破設計文件仍須有設計負責人簽字,審核人、公司總工程師、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法人代表簽章,最后連同評估報告一并報公安局。
⑧公安局接到正式設計方案和評估報告后,應在5d內完成批復。
⑨安全監督辦法:在施工過程中,監督單位應配合工程審批公安機關定期組織有施工單位、業主參加的施工小結會,小結施工情況,指出存在的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在爆破工程的主要階段和部位竣工完成后,簽署爆破工程安全監督意見;爆破實施完成后,監督單位須提交監督報告。
(6)預處理和鉆眼施工
①施工前設計人員應向施工操作人員作技術交底,發放和講解“爆破作業指導書”和施工圖等技術文件,并由文件接收人在“文件發放記錄表”上簽字。
②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施I設計時、應由原設計人員實施更改,并填寫“設計更改審批單”,審批單應經設計負責人批準、簽字,特別重要的變更由總工程師批準、簽字。
③當地方法規規定時,設計更改需經監督施工的第三方認可簽字。
④施工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設計要求完成預處理和鉆眼施工。
⑤項目部應指派安全質量監督人員對施工方的預處理和鉆眼工序進行質量驗收,發現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情況應報告設計人員。
⑥設計人員根據“預處理和鉆眼質量驗收報告”提出糾正措施,寫入報告。
⑦完成糾正措施后,再由質監員重新檢驗,達到完全合格后,方可進入下步工序。
⑧質監員應根據“爆破器材檢驗作業指導書”逐項檢查爆破器材,填寫“爆破器材驗收記錄表”。
(7)召開協調會
①爆破前要召開協調會,主要參加單位有:業主(甲方)、爆破公司、評估和監督方、周邊單位、派出所、街道、居委會、市政部門等。
②協調會由公安部門主持。
③協調會的內容:
施工方匯報爆破方案、安全措施、施工進度情況;
監督方匯報施工質量情況;
有關單位提出問題并商定解決辦法;
確定最佳起爆時間、需補充的安全防護措施和搶險要求;
成立爆破指揮部。指揮部成員由公安、業主、施工方、監督單位人員組成;指揮部通常設總指揮長1人,副指揮長若干人。
(8)采購爆炸物品
①爆破公司購買爆炸物品首先要填寫《購買爆炸物品申請表》、《運輸爆炸物品申請表》。
②將兩申請表報爆破所在區(縣)公安分局審批,辦理有關手續。
③按審批規定的數量、路徑、時間、地點采購并運輸爆炸物品。
④接觸爆炸物品的所有人員必須持有相應上崗證。
(9)裝藥、堵塞
①項目經理簽發“爆破通知單”后實施裝藥、堵塞工序,裝藥工作區應設立警告標志,進入裝藥工作區的人員須佩戴統一標牌。
②裝藥前質監員應根據“爆破器材檢驗作業指導書”逐項檢查爆破器材,并填寫“爆破器材驗收記錄表。”
③裝藥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項目經理應事先對其進行資格認定,填定“爆破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表。”
④根據爆破規模及形式的需要,可將爆破范圍分成若干區域,責任到每個爆破小組,并將炸藥、雷管分發到各小組,由小組負責人在登記表上簽收。
⑤裝藥、堵塞工序施工前,設計人員應向操作人員作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簽字。
⑥接受了技術交底的操作人員負責裝藥、堵塞,此項工作按“爆破作業指導書”的要求操作。
⑦裝藥、堵塞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并填寫“施爆記錄。”
⑧剩余爆炸物品不得在外過夜,剩余過多時需送回公安部門指定的爆破器材庫,剩余少量爆炸物品可在爆破場地銷毀。
(10)爆破防護
①設計文件中應包括爆破防護的要求和方法。
②爆破防護的施工與網路聯結(11)并行進行。
③設計人員應向防護施工操作人員作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簽字。
④防護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指派專人監督、指揮施工操作,以免防護施工過程中損傷雷管腳線和爆破網路。
⑤防護施工工作按“爆破作業指導書”操作。
(11)網路聯結
①由項目經理對負責起爆網路聯結工作的專業人員進行資格認定,填寫《爆破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表》,并指定1名網路聯結負責人。
②網絡聯結按“起爆安全作業指導書”操作。
③起爆網路聯結之前,設計人員應向網路聯結人員作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簽字。
(12)網路復查
①起爆網路聯結完成后除了網路聯結人員自查外,設計人員對全部網路至少進行一遍復查。
②復查中如發現問題,立即報告網路聯結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糾正后填入“施爆記錄”的網路檢查欄。
③網路復查確保無誤后,由聯結網路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在“施爆記錄”的網路檢查欄中
簽字。
(13)警戒
①警戒工作從爆炸物品進場后開始,在公安部門的領導下進行。
②警戒組應統一信號,明確要求和任務,有可靠的通訊聯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
③警戒組在爆前30min由爆區向外清場,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位置。
④完成清場工作后各警戒點立即向爆破指揮部匯報清場情況。
(14)起爆
①爆破指揮部在起爆前2h開始啟動,起爆指令由現場總指揮長下達。
②起爆前10min進入起爆狀態,零前lmin開始充電,零前10s倒計數命令起爆。
③起爆工作由項目經理指派起爆員操作,起爆員應事先了解起爆站的周圍環境,明白起爆口令。
④起爆員應事先對起爆器進行校驗,必要時作起爆網路試驗。
⑤起爆員遵照爆破指揮長的口令實施起爆。
⑥起爆后10min技術人員進入爆區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報告指揮部,待指揮部下達解除警戒指令后其他人員方可進入爆區;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指揮部,并盡快研究處理辦法,經批準后立即執行。
⑦爆破作業完成后需填寫“施爆總表”。
(15)爆破效果總結
①在工程項目完成后半月內,爆破施工方由項目經理編制完成“爆破效果總結報告”,并報公司總工和總經理。總結報告應總結本次爆破的經驗和不足,為今后的爆破質量改進作參考。
②監督方也在爆破后半月內寫出“爆破效果評價報告”,此報告送業主(甲主)、施工方和公安局各一份,公安局在“爆破工程審批表”的爆破效果評述欄內簽署意見后,退還一份給施工單位存檔。
3.施工中形成的記錄資料
(1)項目實施計劃;
(2)爆破工程設計說明書;
(3)預處理和鉆眼質量驗收報告;
(4)爆破通知單;
(5)爆破器材驗收記錄表;
(6)爆破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表;
(7)爆破工作日志;
(8)施爆記錄;
(9)施爆總表;
(10)爆破效果總結報告;
(11)文件收發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