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在職工勞動保護用品方面各級均非常重視,但由于生產機械化程度的提高、煤炭行業的特殊性和市場經濟的特點,筆者在調研中也發現部分欠缺和不足:一是雖然勞動保護用品的防護性是第一位的,主要作用是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但對舒適性和對煤礦井下工作環境的適宜性重視不夠。勞動保護用品在舒適、安全、保健、防護功能相結合上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物質采購部門在部分勞保用品的采購上有時不及時,到貨時間晚,影響職工的領用。三是所購進的部分勞動保護用品證件不全,沒有《安全許可證》或《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部分勞保用品以次充好,質量差。例如,某礦到貨的礦工帽200頂、防靜電工作服100套、膠靴240雙均因無合格證、質量差等原因被退貨。
因此,筆者建議:一是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及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為職工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合格,對檢查結果嚴格按文件要求兌現。二是上級有關部門牽頭進行立項科研,對礦區各工種職業特點排查摸底,統一設計和改進現有勞保用品與煤礦職業不相匹配的品種,在可承受的勞保成本范圍內,通過優化款式、選材、增加安全標志,為職工配備安全、舒適、保健并有兗礦鮮明個性的勞動防護用品。如井下職工發放的礦工帽可分為紅,黃,黑,藍等不同顏色易分辨。三是采購部門和有關人員應不斷提高服務礦區、服務職工的大局意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責任心,創新采購渠道,圓滿及時地采購職工防護用品。四是規范采購機制,強化監督效能,加強責任心,從源頭上把好產品質量關。嚴格國家標準,手續不全,質量不合格產品一律拒之門外,讓勞動保護用品切實起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作用。五是完善使用和領用制度,對下井或在用防護用品的完好程度進行檢查,凡使用不合格勞保用品的要強制更換。同時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自主保安、自我健康和規范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意識,為煤炭企業的健康和諧發展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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