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原因
哈爾濱市建二公司電工楊某,對所修塔吊行走電機相線接頭絕緣處理不當,致使塔吊行走電機漏電,本人未認真檢查,又沒有監察人員復檢,埋下了事故隱患。七公司電工劉某將市建二公司修塔吊所用的臨時電源線改為正式電源線時,沒有將塔吊行走電機外殼按要求保護接零。行走電機漏電后金屬外殼帶電,致使塔吊吊鉤帶電,造成操作人員觸電死亡。
事故案例2
事故經過
2005年9月12日早晨,沈陽某工業園區廠房建設正處于打地基階段,地面以下約2m多深的地基坑水泥澆灌已完成,上面立著很多預埋鋼件。上班后,工人準備用1臺QTZ40型塔吊將坑邊施工現場的物料運回庫房,這時清理現場的工人用手接扶吊鉤,剛一接觸吊鉤,就被吊鉤上的電重重地打了一下,身體不由自主地抽搐著向后倒去,又絆到后面的鋼板角上,接連往后退了幾步,掉進了地基坑,頭部撞在直立的角鋼上導致昏迷,送往醫院后被診斷為嚴重腦震蕩。
事故原因
我們到達事故現場后,首先對這臺QTZ40型塔式起重機電氣設備的絕緣性進行測量,結果起升電機、回轉電機絕緣良好,對地絕緣為38MΩ;小車電機對地絕緣電阻為0。再接通電源繼續測量,發現起重機金屬結構對地電壓為180V,外觀初看沒發現什么問題,可是為什么會帶電呢?我們從供電電源開始一步步地仔細檢查,最后發現小車電機供電的電纜有一處極不明顯的破損,破損處剛好貼在小車架角鋼上,用手碰一下電纜,吊鉤對地電壓就沒有了。
事故分析
上述2起事故,事隔十幾年卻又何其相似,皆由漏電引起。塔式起重機工作時往復走車,供電電纜處于經常摩擦狀態,極易與其他物體摩擦而剮破造成漏電。由于起重機經常處于運動狀態,破損處恰巧與金屬結構接觸時才出現漏電,而且漏電往往時斷時續,不易被發覺。這樣的隱患是非常危險的,因為不知它在什么時候、什么場合漏電,解決這樣的問題其實并不難,國家早有法規和防護辦法,只要規范作業就會杜絕這種事故的發生。
小車架與電源相線碰觸使金屬結構帶電,但為什么保險絲未斷呢?經測量,供電電源為三相四線制,中性點接地電阻RO=2Ω;塔式起重機金屬結構零線被甩出未接。塔式起重機也未接地,只是大車軌道與鋼筋水泥枕木上的地腳螺栓通過壓板連接,這實際上使起重機既未接地又未接零。地腳螺栓接地電阻Rd=9Ω。起重機的總電源采用鐵殼開關供電,鐵殼開關上安裝熔斷器,熔絲額定電流為60A,通過圖1分析吊鉤帶電的原因。圖1中Rd為塔式起重機地腳螺栓的接地電阻,RH為熔絲,額定電流為60A。此時短路電流,而要使60A的熔絲在5S內熔斷,一般要240A的短路電流,20A的電流不能使其熔斷。
流不能使其熔斷。
Rd上對地電壓為:Vd=Rd·Id=9×20=180V
這就是吊鉤上的對地電壓,這個電壓幾乎全部加在人身上,造成對工人的電擊。
總電阻R=R012+Rd2=1.64+0.3=1.94Ω
塔式起重機金屬結構上的對地電壓U0為:
這也同樣會讓吊鉤帶上對地電壓,使接觸吊鉤的人員造成傷害。
因此,在施工現場中,塔式起重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必須采用TN-S接地系統,同時在為電氣設備供電的每條線路的首端,都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防止當相線與大地有金屬性連接時,零線或已接零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帶電,發生不該發生的傷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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