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況:2002年9月20日14時30分, 貴州省某橋梁工程公司在廣州番禺市某大橋工地作橫梁試吊實驗時,橫梁倒塌,造成3人落水死亡。
案例分析:作業前未制訂專項方案,起重吊點選擇不合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而項目部安全監管不到位,作業人員違反安全規程,水上作業不穿救生衣、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是導致事故擴大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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