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使用單位應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操作維護人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燃氣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用氣責任制度,明確內部安全用氣各崗位的安全職責,在其安全責任制文件中加入安全用氣職責,并定期對各崗位的責任制落實狀況進行考核。
燃氣使用單位應建立燃氣設備的安全用氣操作規程,并對燃氣設施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燃氣使用單位應建立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并對燃氣設施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燃氣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燃氣設施相關操作人員參加安全用氣的教育培訓,并留存相應的培訓記錄。
燃氣使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燃氣設施的日常安全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二.燃氣管道
應確保天然氣管道每個閥門上的閥柄齊全、完好可用。
天然氣管道上禁止放置物品且管道不能作為負重支架。
燃氣管道外觀完好,無腐蝕、無銹蝕和損傷現象。
燃氣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禁止拋錨、拖錨、采沙、取土、挖泥或者進行機械挖掘、鉆探、爆破等作業。
燃氣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禁止建造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構)筑物,種植深根植物。
燃氣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禁止堆放重物、易燃易爆物品、垃圾,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燃氣軟管與管道、燃具的連接處應采用壓緊螺帽(鎖母)或管卡(喉箍)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