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日期:1982年7月8日
發生單位:湖南省資江氮肥廠
原因類別:違章指揮及違章動火
事故經過及原因分析
該廠在進行粗甲醇上部進料管改造時,粗甲醇槽內還有2噸甲醇未排凈,車間主任錯誤地認為“槽底剩料不多,加上盲扳就問題不大,不要浪費槽底的甲醇”。為了隔離槽與動火管線,車間安全員找來一塊石棉板,隨手撕開后,就從二者之間的法蘭上方放下,由于尺寸不對,石棉板遇螺栓架住后插不下去,留下5mm寬的管子未蓋住,貯槽內可燃性氣體從未蓋住的縫隙竄入需動火的管段。動火前該安全員未進行置換和分析,又未按一類動火的要求請車間主任簽字,而是自己代替車間主任簽發了動火證。動火后,立即發生了爆炸,造成死亡1人,重傷1人。
教訓
提高安全員技術業務素質,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動火設備要進行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并用盲板有效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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