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84攆月18日19時15分,日本千葉縣柏市溶解乙炔充裝廠在進行氣體充裝時,發現有一只氣瓶(瓶號PR13500)瓶肩發熱,在操作人員用水桶對其澆水冷卻時發生爆炸。爆炸氣瓶的瓶體分成3塊,肩部沿焊縫下方開裂,與瓶體分開,筒體部分也是沿焊縫開裂直到瓶底。爆炸造成2名操作人員受重傷,其中1人燒傷,另1人手和腿被切斷;建筑物的屋頂和部分外墻被炸毀;周圍的氣瓶受沖擊波沖擊,互相撞擊造成程度不同的凹坑,但未發生破裂。當天天氣晴朗,氣溫35℃,濕度62%。爆炸氣瓶的容積為32L,于1971年8月制造;最近一次的定期檢驗是1983年7月4日;多孔物為固體填料;1984年5月29日充裝氣體后出廠。7月12日返回時,瓶內剩余氣體量為4kg,沒有進行分析,就進行了充裝。氣密性檢查時,乙炔內壓力為22kg/cm?。
(二)事故原因分析
檢查爆炸氣瓶,發現瓶肩和瓶閥上的易熔塞都沒有動作。肩部上的易熔塞,從內側看熔化深度已達一半程度,但外側還沒有熔化。在瓶體上部與瓶肩連接處有一顯著變色的區域。說明氣瓶這部分填料內的乙炔曾發生過分解,乙炔分解導致了氣瓶爆炸。這起事故是在充裝后45min發生的事故。正處于充裝后的不穩定時期。充裝后靜置時間不充分即搬動氣瓶,且澆水致使易熔塞受冷未動作,導致氣瓶內部由乙炔分解產生的壓力無法釋放。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 充裝后灑水靜置時間要充分;
2. 對殘留氣體多的返回氣瓶,要經過氣體分析確認無異常情況時,方可進行充氣;
3. 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正確處理發現的異常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