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99年9月25日8時47分哈爾濱市哈鐵分局三棵樹車輛段勞動服務公司客貨火車修配廠一輛鐵路罐車在進行氣密試驗時發生爆炸,爆炸中罐車發生粉碎性破壞,直接經濟損失200余萬元。爆炸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23人輕傷。
該罐車1995年10月制造,設計壓力2.2MPa,容積96m?,材質16MnR,筒體壁厚22mm,封頭壁厚24mm,介質為液化石油氣,1996年大修,1997、1998年中修,1999年9月24日進修配廠中修,9月25日,發生爆炸。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該罐車在中修前,未進行殘液回收,使罐體內存有大量殘液。
2.蒸汽吹掃過程中無人監控,氣密試驗時,罐內存有大量液化石油氣(C3、C4)。
3.在氣密性試驗過程中,高速流動的空氣與管壁摩擦引起靜電聚集產生火花,引燃罐內的可燃氣體,壓力急劇升高,使安全閥起跳,燃燒氣體從安全閥噴出后,高溫引起罐體脹粗變形,首先在入孔角寒風處撕裂,罐體發生解體性爆炸。
綜上所述,這次爆炸是一起液化石油氣和空氣混合的化學爆炸,是由于罐內的殘液回收和蒸汽吹掃處理不當造成的。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嚴禁違章操作。如殘液沒有進行回收,氣密試驗時職工卻在罐上及周圍作業。
2.加強安全管理。雖有制度但缺乏必要的監督檢查和控制,因此,有制度還要貫徹執行。
3.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