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簡介
2006年7月28日8時45分,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鹽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臨海分公司1號廠房發生一起爆炸事故,死亡22人,受傷29人,其中3人重傷。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06年7月27日15時10分,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鹽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臨海分公司1號廠房首次向氯化反應塔塔釜投料。17時20分通入導熱油加熱升溫后通氯氣。20時15分,操作工發現氯化反應塔塔頂冷凝器沒有冷卻水,于是停止向釜內通氯氣,關閉導熱油閥門。28日4時20分,現場負責人在冷凝器仍然沒有冷卻水的情況下,指揮通繼續氯氣,并開導熱油閥門繼續加熱升溫;7時,停止加熱; 8時40分,氯化反應塔發生爆炸。共造成22人死亡, 29人受傷,其中3人重傷。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現場負責人違章指揮,在氯化反應塔冷凝器無冷卻水、塔頂沒有產品流出的情況下繼續加熱升溫,使物料長時間處于高溫狀態并最終導致其分解爆炸。
2.間接原因
1)該項目未經設立批準、未經設計審查和安全驗收的情況下邊施工邊試生產,埋下了事故隱患。
2)企業管理混亂,沒有建立健全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四、事故責任認定
本次事故屬于責任事故。該公司項目在未經批準。未經驗收的情況下邊施工邊生產,埋下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負領導責任,現場負責人在生產過程中違章指揮,導致重大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五、事故的預防對策
1.主管部門必須加強對危險品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
2.公司的建設項目必須向主管部門申請,且在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2.公司要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種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下一篇:焦炭塔閃爆 裝置緊急停工事故